本文作者:桅杆(微信公众号:走进历史的深处)

笔者在前面两篇文章中,阐述了中国海疆演变过程,分析了南海局势,今天接着说中国领海的焦点问题——钓鱼岛。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这是确凿无疑的。但经历甲午战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加上美国的刻意操作,导致了中日钓鱼岛争端。这个争端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又会如何演变?



一、钓鱼岛争端的源头

其实,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根源在美国,或者说是美国一手造成的,源于美国向日本交还行政权而引出。

1971年6月17日,美国未经联合国许可,与日本达成《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定》,并在1972年5月15日将琉球群岛的行政权正式交给日本。在二战末期,美国经过血战,以伤亡75000多人的代价才夺取琉球群岛。为什么要将行政权交还给日本?



美国此举当然不是做慈善,其首要原因是经济问题。上世纪60年代,美国深陷越南战争泥潭,财政赤字急剧上升,国际收入持续恶化,美元信誉受到冲击,大量资本出逃,多次爆发美元危机,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面临崩溃。以美国黄金储备为例:1949年为246亿美元(约22000吨),占到整个西方国家黄金储备的四分之三;到1971年下降到102亿美元(约9000吨)。



美国通过琉球群岛行政权,立马可以从日本取得5.2亿美元资金,之后每年还可节省约6500万美元开支。

有人可能会疑惑:堂堂美国,还差这点钱?其实,上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元危机与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美国已经极度虚弱,与苏联在全球争霸中已明显处于劣势。不然的话,尼克松也不会在1972年初跑到北京,低声下气地求中国帮助其“体面”地撤出越南。



再者,5.2亿美元在当时还真不是小钱。当年无论是美国还是世界,经济规模远没有现在这么大。美国2023年GDP规模为27.36万亿,而1970年只有1.07万亿。关键是,当时美元与黄金挂钩(35美元兑1盎司),不能像今天这样搞货币大放水。以黄金等价法计,当时5.2亿美元相当于现在的410亿美元。

美国交还琉球群岛行政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要扔掉行政权这个“烫山芋”。日本自1879年吞并琉球群岛后,一方面大肆屠杀原住民,一方面大量移民。二战后,琉球群岛的居民结构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原住民比例已经很低,其居民主体已经变成日本人。



因此,在美军托管期间,琉球居民强烈要求回归日本,经常举行抗议示威,令美军十分头疼,管治难度很大,行政成本也很高。

将行政权交还日本,可以减少很多麻烦,可以节省大笔开支,又不影响军事基地的使用以及对日本的控制。此外,交还琉球群岛行政权可以改善和巩固美日同盟关系。

琉球回归是战后日本历届政府所孜孜以求的,并多次向美国提出过。美国驻日大使就曾说:“同琉球的军事价值相比,与日本保持政治上的友好更为重要。”况且对美国而言,交还行政权对其军事价值并无负面影响。



美国托管琉球群岛的最终结局无非有二:一是让其独立,二是交还给日本。在两者之间,交还日本当然更符合美国利益。

此外,战后琉球群岛的居民中,原住民比例已经不到10%,绝大多数是日本人,民众整体独立意识并不强,希望琉球复国的,只是少数原住民后代,声音微弱。

对于琉球群岛,一来美国是以巨大代价攻占并取得托管权的,二来没有任何其他国家申明主权。因此,虽然托管是基于联合国授权,但美国攻占在先,联合国授权托管在后。因此,美国将琉球群岛行政权交还日本,其他国家除了口头反对和道义谴责外,并无其他有效应对办法。况且美国一再宣称只是返还行政权,且“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



可是,行政权本就是主权的核心部分,对于主权归属不明的琉球群岛而言,归还行政权实质上就是把包括主权在内的一切权利交给了日本。

实际上,美日之间私相授受琉球群岛行政权这件事,并不是中国关注的重点。中国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美国归还琉球群岛行政权时,将主权属于中国的钓鱼岛的行政权一并交给了日本。由此引出了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并延续至今。



二、钓鱼岛争端的产生

钓鱼岛诸岛(以下统称钓鱼岛)由主岛等5个小岛及3块小岛礁组成,分布在17.4万平方千米海域,陆地总面积约5.7平方千米,为无人居住的荒岛,位于台湾的东北方向,距基隆约190千米。在地理上,钓鱼岛是台湾北部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并不属于琉球群岛。

当今,中日两国都声称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并从历史、法律等角度都发表过详细的主权论证依据。但抽丝剥茧,争端的缘起并不那么复杂:甲午战争之前,日本曾有过侵占钓鱼岛并纳入冲绳县管辖的动议,但没有实施;甲午战争后,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一并被割让给日本;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该岛又随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旧金山对日和约》第3条规定的琉球群岛托管区域并不包括钓鱼岛。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但1953年12月25日,琉球托管当局副长官、美国陆军少将奥格登发布“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群岛地理界线的布告,称“根据1951年9月8日签署的对日和约,有必要重新指定琉球群岛的地理界线”。此公告言明“依据”对日和约,却擅自扩大了和约所规定的托管范围,将钓鱼岛划入琉球托管区,作为美国海军的靶场。



实际上,这个“第27号令”就是钓鱼岛争端产生的源头。在此之前,钓鱼岛一直属台湾管辖,并无主权争议。即便在当时及以后10多年,日本政府也没有把钓鱼岛纳入其领土范围的意图或行动,至少其意愿远不如今天这样强烈。例如:直到1961年4月4日,日本出版的九州地方地理志地图中,就没有所谓的尖阁列岛(日本对钓鱼岛的命名)一说。可后来,中日两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态度为什么那么强烈呢?



三、钓鱼岛争端的发酵

实事求是地说,在1968年之前,无论是日本还是中国,对钓鱼岛都不大重视。可以佐证的是:琉球托管当局在1953年公告扩大托管范围、将钓鱼岛划入托管区域时,中国(台北或北京)没有明确表态,日本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1968年10月,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的一个下属机构发布了一份东海海域海底资源调查报告,认为钓鱼岛海域可能储藏着巨大的油气资源。自此以后,中国(包括台湾)和日本都开始重视钓鱼岛,并因美国把钓鱼岛行政权随琉球群岛一并移交给日本,将这一潜在争端引爆。



日本方面:1969年5月,日本冲绳县派出水警和工程队登上钓鱼岛,设立水泥标柱式国标,并清除了中国人在岛上留下的痕迹;1970年9月17日,琉球托管当局发表《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声明,首次公开主张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并阐述了其拥有主权的依据,其中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前述美国托管当局在1953年发布的“第27号令”。中日两国的钓鱼岛主权争端由此开始。

中国方面:1971年12月30日,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美日两国“在归还琉球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台湾当局也是从此时开始重视并与美、日交涉钓鱼岛主权问题。海峡两岸三地及海外华人华侨等民间组织也发起保钓运动。

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得到通过(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公约中规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使钓鱼岛的价值更加突出,涉及的利益更大。也就是说,钓鱼岛争端背后,是巨大的国家海洋利益。



四、巨大的海洋权益

钓鱼岛背后的利益有多大?首先看专属经济区:《海洋法公约》第57条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宽度是从领海线向外延伸不超过200海里(1海里等于1.852千米)。这样一算,整个钓鱼岛的专属经济区面积达到40多万平方千米。

公约第56条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并享有“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管辖权。

再看大陆架:公约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是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从领海基线向外扩展到大陆架边缘,距离不到200海里的,扩展到200海里;超过200海里的,最多扩展到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第77条规定的大陆架权利是:“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且这项权利具有专属性,即“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



中国与日本在东海的海上相邻,在大陆架划分上,钓鱼岛的价值就更加突出了:钓鱼岛位于东海大陆架上,如果该岛主权属于中国,日本就无权主张东海大陆架权力,中国则享有整个东海大陆架权力;而如该岛主权属于日本,其在东海大陆架上也就有了领土,就有权主张东海大陆架权力。

对于两国共享的大陆架,国际上一般按照“中间线”原则划分。就钓鱼岛而言,两者之间,中国大陆架海域面积相差20多万平方千米。

综合以上可以看出:一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经济方面的权利基本等同于领海;二是钓鱼岛主权涉及60多万平方千米的海洋权益,超过6个浙江省的面积。

五、美国在中日之间打入的一个楔子

美国是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始作俑者:先是在1953年无端将琉球托管区范围扩大到钓鱼岛,后是在1972年把钓鱼岛行政权随琉球群岛一并移交给了日本。应当说,中日之间出现这样一个基本无解的领土争端,或许正是美国所期望的,也最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美国肯定不愿意看到东亚两个大国走得太近,钓鱼岛问题也可以说是美国在中日之间打入的一个楔子。



钓鱼岛争端自上世纪70年代初爆发后,美国一直有意在此问题上保持“中立”立场和模糊态度,宣称“美日安保条约不适用于尖阁群岛”。

由于两岸三地及海外华人华侨的持续抗议,1970年9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劳夫斯基在针对钓鱼岛所有权的答辩中指出:“美国将把它(指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但美国认为,施政权和主权是两回事。如果在主权问题上产生分歧,应由当事者协商解决。”

意思很明确:美国归还的是施政权而不是主权;至于主权,你们当事国自己去争吧。



苏联解体以后,中美之间近20年的“蜜月”关系开始转冷。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快速崛起,美国重拾冷战思维,转而对中国实施遏制战略。美国在遏制中国上需要日本配合,日本在钓鱼岛争端中需要美国支持。

在这个大背景下,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开始放弃“中立”立场,公开偏向日本。其重要标志,是2004年3月23日,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艾利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尖阁群岛(即钓鱼岛)。”其实,美国此举也是因应国际形势变化而进行的战略调整:既给钓鱼岛争端增加了解决难度,又为美国直接介入争端创造了条件。



但我们也应当看清:美国不仅遏制中国,也一直在遏制日本。因此,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支持日本,既是有条件的,也是有限度的。因此,对于钓鱼岛问题上的美国因素,我们必须重视,但也无须过度解读,应当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六、钓鱼岛争端的未来走向

1972年9月,在中日建交谈判中,曾就钓鱼岛的归属问题进行过讨论。当时,两国领导人为了不妨碍建交大局,同意将钓鱼岛问题搁置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但50年过去了,钓鱼岛主权争端没有平息,还时不时地成为热点。

这些年来,中日两国在钓鱼岛海域的官方巡航和民间保钓鱼持续不断,且时有冲撞。但这些事件对钓鱼岛争端的格局和走向并无多大意义。目前,钓鱼岛虽是无人居住的荒岛,但由日本所实际控制,中国在争端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中国官方在钓鱼岛实施巡航的主要目的,既是宣示主权,更是为了打破这个现实。



除了在钓鱼岛及其领海的上述动作外,在东海大陆架上的油气开采是另一个热点。中国从2003年开始,在东海大陆架上日本所谓的“中间分界线”附近(靠中国一侧)开采石油,目前已经建立了16个钻井平台。对此,日本政府的应对策略,一是频频骚扰,导致双方战机和军舰曾在此区域严重对峙;二是在2005年授予2家日本公司在东海大陆架的天然气田试开采权,地点就位于中国油井附近海域。

因为钓鱼岛与日本之间隔着冲绳海沟,无法铺设油气管道,日本在东海大陆架开采及运输油气资源的难度更大,故其油气开采行动迟迟没什么进展。中国在开采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上,已经占得先机。现实地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钓鱼岛问题看不到任何解决的希望。



领土主权之争事涉国家尊严,更涉及国家战略利益,谁也不会轻易让步。而且在日本政客眼里,类似的领土争端还可以成为国内民意的调节阀:民众对政府的压力过大时,可以在争议领土上搞些事,把民众情绪从国内引向外部;或在支持率下滑时,借此操纵民族情绪,拉抬支持率。此招屡试不爽,也乐此不疲,何况还有美国从中作祟。对此,我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编者简介:王正兴,原解放军某野战部队军官,曾在步兵分队、司令部、后勤部等单位任职,致力于战史学和战术学研究,对军队战术及非战争行动有个人独到的理解。其著作《这才是战争》于2014年5月、6月,凤凰卫视“开卷八分钟”栏目分两期推荐。他的公众号名亦为“这才是战争”,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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