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默

台湾自由撰稿人、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统一后实行“一国两制”,是否会出现台版李嘉诚?若答案为是,是否该实行“一国一制”?相信很多网民直觉上就会这么想,认为“一国一制”即可永绝后患,然而,世事若这么单纯,早天下太平了。

李嘉诚卖港口引发热议

香港长和事件所暴露的问题是多层次的,其与台积电事件算是“异卵孪生”的关系,均为美国掠夺政策下的产物,但两者面貌大不同,命运可能也很不一样。而值得探讨的层面,应包含“一国两制”的问题,以前瞻台湾回归后的治理模式。

长江和记与台积电事件的相同之处,即两案皆为美国政府掀起的“政治事件”而非“商业事件”,最大的差异,即此岸选择“声讨李嘉诚”,彼岸选择“相信魏哲家”。实在令人啼笑皆非,长和恐怕就恨自己不是台商,乃至遭全国声讨,台积电则恨自己不是陆商,所以遭美国掠夺。

意思并不是说,台积电热爱祖国,而是“在商言商”,台积电当然最清楚,投资美国无异于自毁,若政治靠山是北京,就不会被华盛顿掠夺。也正由此,香港长和在政治靠山如此强大的背景下,仍丢盔弃甲光速投降,显示所谓“在商言商”不过是卖国求荣的粉饰。

但话说回来,考虑到“爱国”有时等于“助纣为虐”——例如,你觉得英伟达应该爱国吗?——此一概念对于澄清是非对错的效力并不稳固,对商人的道德绑定在市场经济里也不见得完全符合国家利益。因此,对长和的道德劝说或晓以大义,可以作为达标的辅助工具,不能赖以为解决问题的药方,舆论宜适可而止。

如果目的是阻止这项交易,最可靠的药方还是法律。

根据观察者网的时评揭露,中央政府可使用“反垄断法”规范此类有损国家利益的交易,但问题在于,香港特区也有自己的“竞争条例”规范港商,解决方案应该选哪一种才不至于抵触“基本法”,损害“一国两制”框架?

从台湾人的角度看,在经历了“台积电劫案”后,我们感到最纳闷的是,为何中央或港府没能事先预防长和“卖港”?民进党当局不敢忤逆美国“爸爸”,所以在特朗普政府的掠夺过程里,丝毫没有台北的政治力干预,但中央政府与港府显然没有这个问题,何以香港长和也像台积电一样自行其是?

于此,有一件事可能是确定的,即此项交易并不抵触香港的“竞争条例”,但抵触了内地的“反垄断法”。根据内地学者的解释,中央政府之所以没有提前介入,是基于对港府(或长和)的“政治信任”,若此言非虚,那么可以判断:不是中央政府没想到会出问题,而是不方便干预港府。

既如此,“长和卖港”一案,亦能看做调整“一国两制”的契机,而作此调整,势必要考虑到未来的台湾治理。若台湾版的“一国两制”不够周延,统一后“台商卖国”的案件势必远远超过香港。

言及此,一定有大陆网民直觉反应称,台湾还想“一国两制”?“一国一制”不就天下太平了吗?都收了你还怕管不了你?必须说,这个直觉与现实的差距很大,无论是理论面或现实操作面,比所谓“中华邦联”更不可能。

3月4日,台积电董事长魏哲家赴白宫会见美国总统特朗普,并表示要在美投资至少1000亿美元 美联社

“一国一制”是有意义的假议题

如果只是因为港商卖港,就索性实行“一国一制”,并在日后复制到台湾,这叫做“因噎废食”,完全不懂“一国两制”内藏的治理智慧。

也正恰好,最近,在王毅外长说了“中国台湾省”后,许多大陆网民就自动脑补成“一国一制”,台湾岛内也开始讨论大陆是否有意放弃“一国两制”。但在我看来,这根本是两回事。

什么是“一国两制”?其实就是仿效我国古代的“羁縻”制度,在远离国家核心地带的边缘领土,实施最大程度的地方自治,只要“边民政府”不闹、不乱、不独,尽可让你们自理地方事务,朝廷表示尊重。相对地,如果该地方发生天灾、疫病、外敌入侵这类的大事,中央政府会投入资源予以协助。

考虑到边疆地区的文化风俗与核心地区差异颇大,“羁縻”的智慧在于降低治理成本,同时保护核心与边疆的发展利益。而为了追求“一国一制”的长远目标,中央会在边疆视情况实施“教化”工作,促进民族融合,有了这个基础,才谈得上一制,这便是“融统”的核心意涵。

在大部分民众认知里,“一国一制”代表“一切都一样”是吧?如果台湾回归后,与大陆一切都一样,那台湾必乱,而且祸乱会快速蔓延到大陆,中央政府将面临各种意义上的遍地烽火。这么说会不会太夸张?不会喔。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今天政府宣布,将有房者的产权70年归零,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那些按月缴房贷的人还愿意继续缴吗?显然不会,那么就会立即触发金融危机,主要靠房贷运营的银行坏账暴增,大规模存户挤兑,社会一夜陷入动荡。

台湾地区的房屋产权是永久性的,调整成产权70年与大陆对齐,形同消灭了契约精神,自然也会天下大乱。日据时期,台湾岛内曾发生日商倒闭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并立即传导至日本本土,甚至另一个殖民地朝鲜。光是这一个例子,你就能理解为何“一国一制”不可行,以及,为何香港要“50年不变”,这还只是一例,除此之外,还有成千上万个祸端,十篇长文也说不尽。

读者们要换位思考,不是站在台湾民众的角度想,而是要站在中央政府的角度想,你若是决策者,也不会搞“一国一制”,因为那是自找大麻烦的愚行。当然也有人会呛“留岛不留人”,省得麻烦,那我看你智商不到50。

正确的思路是:“一国一制”是名词,“一国两制”却可以是形容词,前者没有解释层面的弹性,后者弹性空间就非常大,任何智商正常的决策者,都会选择空间大的框架,而不会画地自限,因为弹性调整可以因地制宜,也可以因时制宜,相较之下,硬邦邦的框架等于自缚手脚。

说极端点,尽管制度差异颇大,但要将美国联邦制解释成“一国两制”,也不是做不到。“羁縻”是一张犹如白纸的制度性安排,涂鸦空间大得很,这是纯中国式的战略模糊。

多年前,我也曾认为“一国一制”比较好,因为台湾“普选”制度是个大祸根,不除不快,但此一想法只维持了一周,我很快察觉到自己的幼稚。如果只是想取消“普选”,根本不需要因噎废食地主张“一国一制”。

现在我甚至认为,中央政府对统一后的想法是,除了特首(或省长)的产生方式还有悬念,其余选举照常。因为只要比照香港,提高选举门槛或改变选举规则就能解决问题,不需要消灭制度,以致横生枝节。

事实上,无论是日据初期,或国民政府接收台湾的初期,都未曾搞过“一国一制”,而是先以怀柔方式拢络有影响力的地方士绅,尽量维持彼此均可接受的现状,硬的一手则只集中对付武装反抗者,或敌对势力的支持者。说穿了,都是治理面上的成本考量。

据此可说,即便是通过战争完成统一,并随即展开戒严阶段,一样是“一国两制”,数十年内都不会实行“一国一制”。

上个月我投书欧洲媒体,详细解释为何中国不可能接受“中华邦联”,用副标题一言以蔽之,“北京最讨厌什么?混乱。最致命的混乱是什么?将美国队友纳入中国体系”。“一国一制”也是同样道理,此举犹如往自己血管里注射空气,让气泡堵住心脏是会致命的。

因此,“一国一制”是假议题,然而,这却是有意义的假议题,我们可以就此回头检讨“一国两制”的漏洞,以及补正之方。香港的各种案例,方便我们检讨未来台湾回归后的治理模式,哪些地方应该与大陆一制,哪些最好不要。

单就长和的案例来看,很显然,过于宽松的“政治信任”是不行的。新加坡前外长杨荣文曾说,香港回归时,港府曾承诺要自订国安法,但支票始终没兑现,内地致力于发展,也没催促。由此可知,香港的颜色革命,不就是在中央政府“政治信任”的保护伞下藏污纳垢的后果?

虽然如此,就算发生颜色革命,也不需要改为“一国一制”,将国安法补上就能解决大部分的问题,并且不妨碍内地专注于发展。重点是,中国若因为边疆问题而发生动乱,此乃境外敌对势力最乐见的局面。

李嘉诚卖港口,也给中央治台提了个醒 路透社

台湾精英中的美日“家奴”太多了

“一国两制”的极简解释是,主权共享,治权分离。从法律角度看,后者不能凌驾前者,在此基础上,前者可以尊重后者。“凌驾”是一番两瞪眼的词汇,“尊重”却是可以分等级的,100%尊重是尊重,50%尊重还是尊重。

由此评估台湾版的“一国两制”,中央政府日后尊重台湾的“等级”,端视统一的形式,以及当前的香港经验。

以长和的案例来看,在不抵触基本法的条件下,内地的“反垄断法”与香港的“竞争条例”是否应该建立位阶关系,或从属关系?如果此路不通,是否该新设或完善相关的现行法律,例如有论者提出“外国投资风险审查法案”,让港、澳与未来的台湾适用于此法?

以台积电的案例来看,由于是对外投资,情况较单纯,台湾现行法律就明定了投资审查法规,但凡重大投资,不是企业说了算,无论该企业的外资比例是否超过50%,高管是否都有外国籍。换言之,只要台湾当局敢于阻挡,台积电就去不了美国。

然而,假设台湾已回归,中央政府又给予宽大的政治信任,岛内就算有完整的涉外商业法规,也不能排除某些不肖台商会钻法律漏洞卖台卖国,因此,建立一个分层治理的法律框架是有必要的,以免未来的台湾地区领导层出现失误,中央政府也无法可管。

总言之,这是牵涉到国际政治角力的“一国两制”问题,对特别行政区抱持政治信任并没有错,只是“尊重等级”要有所斟酌,要因时制宜,以应对当前尖锐又复杂的国际情势。

李嘉诚的投降,虽与魏哲家性质不同,但同样都是光速举白旗,为自保而卖港、卖台。不过,李嘉诚背负了理所当然的历史骂名,魏哲家却被精致吹捧,明明卖台还被说成“为台争光”,这背后所暴露的丑陋奴性,以及民进党当局的卸责意图,令人深恶痛绝,也难怪会有这么多人期盼“一国一制”,全部打掉重练。

“一国两制”是正确的选择,只是,尊重等级可以往下调,因为台湾精英中的美日“家奴”太多了。

来源|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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