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陵市纪委监委对枞阳县白梅乡原党委书记章天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章天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福利;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德行崩塌,悖离家庭美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工程利益,并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贿赂;将特定款物挪作他用,致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

章天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挪用特定款物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铜陵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章天鸿开除党籍处分,由铜陵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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