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甄嬛传》女演员崔漫莉自曝拍戏时曾无证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警方已介入调查)
这两天,女演员崔漫莉在直播间自曝在东阳市横店镇拍戏时曾无证酒后驾车,并肇事逃逸,该事件很快上了全网热搜。
1988年2月3日出生的崔漫莉是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人,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2008年进入演艺圈,因在电视剧《甄嬛传》中扮演心狠手辣、恃宠而骄的“妙音娘子”余莺儿(余答应)被观众熟知。
崔漫莉先后参演过爱情剧《芸娘》、谍战剧《潜伏》、奇幻剧《天师钟馗》、谍战剧《黎明之前》、穿越剧《宫锁心玉》、宫廷历史剧《武则天秘史》、《少年神探狄仁杰》等30余部连续剧。
《甄嬛传》中的余莺儿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东阳市相关部门获悉,昨天东阳警方针对崔漫莉所说情况已经开始介入调查,目前崔漫莉并不在东阳境内。
对于崔漫莉所说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行为最终是否会受到处罚,不少律师也进行了解读。
律师董毅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都规定了违法行为两年内不被发现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崔漫莉所说的这些行为都是行政违法行为而不构成犯罪,只要发生于两年前,就拿她没招。
“饮酒驾驶一项肯定可以逃脱,因为饮酒驾驶处罚的前提是吹气检测或血液检测,她的违法行为没被发现所以不会被处罚。但是有一种情况,崔漫莉可能会被处罚,当年肇事逃逸如果车主曾经报警,交警部门立案调查,那么违法行为不受两年追诉期的限制,是可以进行处罚的。”
按照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2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崔漫莉的行为属于炫耀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公众进行不良引导,甚至涉嫌传授违法经验,行政拘留比较恰当。”董毅说。
红星评论
甄嬛传女演员自曝酒驾肇事逃逸,是法盲的无良示范
稍微具备法律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这三种情况无论哪一种都已构成违法,甚至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都够当事人“喝一壶”的了。而余莺儿在直播中自曝酒后无证驾驶,还肇事逃逸,可谓是上述三种违法行为都占全,性质就更严重了。如此自曝,真不知道是该感叹缺心眼,还是过于“法盲”?
当然,这番自曝也不排除是其个人为了博眼球而虚构经历。但很显然,无论真假,此事都开不得玩笑。要知道,无论其自曝内容是否发生,都向社会传递了一种法盲般的不良示范。
如果确有其事,还不惮于“沾沾自喜”地自曝,无异于“自投罗网”。退一步说,即便相关行为过了刑事责任追诉时效,公众人物如此在直播间有恃无恐地大谈当年的违法“事迹”,也缺失了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之心,三观之混乱,让人惊诧。
而即便是在直播中公然“信口开河”,编排违法“故事”,也已然是影响恶劣。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件事恐怕很难就此不明不白地翻篇。
树欲静而风不止。眼下,随着舆论的发酵,其本人或需要对外界的质疑,给出进一步的回应。同时,相关部门也不妨及时介入,查个究竟。不管是真是假,该追责的追责,该教育的教育,该道歉的道歉。
舆论关注到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上纲上线。不管是知名人物,还是普通“素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有些底线一旦破了,就该付出应有的代价。
来源:橙柿互动、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郑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