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执行:少发文、少开会、少填表)

据云南发布消息,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包括——

严格实行发文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立项制度,严控临时性、配套类、分工类发文,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没有配套要求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有配套要求的原则上只配套一级;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

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严控会议频次数量、规模规格,少开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系统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同级党委批准,不得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已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由分管负责同志召集部署的会议,一般不要求下级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已制发文件的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部署。从严落实开短会、讲短话要求,会议发言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表态。

各地区各部门一般不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简报,重要工作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报送专报,篇幅原则上控制在1000字左右,常规性工作不报专报。专报制发部门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亲笔签字方可报送。

科学制定年度调研计划,落实调研报备管理机制,加强“调研内容、调研日程、调研人员、调研方式、公务接待”五统筹,避免重复、扎堆、多头调研。推行“前期摸底、现场调研、形成报告、出台意见、督导回访”五步法,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调研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动辄要求见主要负责同志,不得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惩戒追责问责之实。

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和巡视巡察方式方法,避免过度留迹留痕,减少填表报数、做台账、报材料负担。除党中央及省委明确规定外,不得将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纪要记录等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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