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都安瑶族自治县党委批准,自治县纪委监委对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韦家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家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不执行回避制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耗材采购及工程承揽、借支工程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家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县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家严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都安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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