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表于《科技导报》2025年第6期 《“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现状、经验与建议 》

在“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成为推动建筑业低碳转型的关键。《科技导报》邀请西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王波教授等,剖析了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现状,指出参与能力、协同合力及治理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经验,本文提出从提升多元主体协同能力、保障多元主体协同利益、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数字治理和打造多元主体协同的产业生态4个层面出发的政策建议,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强调“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国内外实践表明,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对中国实现“双碳”目标和降低建成环境能源消耗发挥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底,中国累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达到2.7万个。“十四五”时期,中国绿色建筑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绿色建筑市场投入更大、技术要求更高、多元主体更加广泛多样。政府、开发商、设计方、施工单位、消费者等构成了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关键主体,共同处于动态的协同关系网络。


图1 中国累计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


图2 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关系网络

1 绿色建筑多元主体

协同治理现状

1.1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问题

1)主体困境:多元主体参与能力偏弱。尽管制度政策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但多元主体协同仍存在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等问题。

2)合作困境:协同治理合力尚未形成。绿色建筑市场化发展需要不同市场要素和主体的协同配合。由于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不同,绿色建筑多元主体组织化程度不高,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的开放程度和融合水平有待提升,资源共享与区域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3)政策困境:协同治理政策有待完善。绿色建筑领域缺乏国家顶层立法,配套制度、政策措施和管理规定对多元主体关系等关键问题描述模糊,多部门协同治理权责边界不清晰。

1.2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目标

1)明确多元主体角色,促进协同治理参与能力提升。明确绿色建筑多元主体角色,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治理体系,促进参与能力提升。

2)深刻领会多主体协同要义,加速协同治理合力形成。政府、开发商等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有利于提升绿色建筑项目推进效率,提高绿色建筑可持续运营能力。

3)精准把握“双碳”制度方向,推进协同治理机制完善。精细描述绿色建筑发展的多主体关系,解决绿色建筑发展的动力机制等问题,依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汇聚各方优势形成合力。

2 部分发达国家经验与启示

2.1 主要做法

1)英国:英国政府从基本法案、专门法规、技术规范三个层次制定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和行动计划,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政府与绿色认证机构共同推出绿色认证计划,制定能源效率标准,对未达到等级要求的给予强制性罚款,并通过财税、金融政策鼓励绿色建筑发展。

2)美国:美国联邦政府通过颁布抵税、研发扶持等政策加速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落地,地方州政府则出台购买和使用等激励政策鼓励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美国采取“胡萝卜+大棒”的模式,既有强制性的能源政策法案,也有自愿性的评价标准,通过财政税收激励与市场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对开发绿色建筑进行激励。

3)日本: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绿色建筑发展战略,创建了一套兼具“国际化”和“本土化”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包括建筑环境性能效率综合评价系统、住宅节能标识制度等。同时,制定了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利率优惠等政策,从多方面推行绿色建筑理念。

2.2 经验与启示

1)发挥制度引导作用:中国需结合“双碳”目标,完善顶层法律、相关标准及地方性政策和措施,确立绿色建筑发展的战略方向、技术路线和产业布局。

2)强化多元主体共治:绿色建筑发展涉及多个领域和环节,中国需通过整合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力量,构建绿色建筑协同发展的治理体系,明确职能划分,聚集共治力量。

3)鼓励技术协同创新:中国需加强绿色建筑先进技术协同攻关,研发和推广低碳建造、低碳建材、低碳能源等技术,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

4)注重产业协作效率:中国需提升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协同效率,实现产业融合,形成产业集群。建立跨区域、跨部门和不同主体的协同工作机制,消除区域和市场壁垒,促进资金、技术、政策、人力等要素高效流通。

3 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

治理政策建议

“双碳”目标的实现,需要国家顶层精心组织谋划及各行业深度参与,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加强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图3)。


图3 “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政策体系

3.1 破除政策藩篱,提升多元主体协同能力

  • 强化主体协同:构建上下联动的政府协调机制,设立绿色建筑发展联合会议制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 强化制度协同:推进《绿色建筑促进法》立法,规范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跨部门权责划分,并细化动力机制、激励机制及监督机制等配套政策。

  • 强化措施协同:破除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措施和管理规定的“分散化”与“碎片化”,健全多元主体协同的利益分配、组织与分工的治理措施。

3.2 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多元主体协同利益

  •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汇聚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各方优势形成合力,保障绿色建筑多元主体治理过程协同有序。

  • 加强资源整合和协同配合:共同营造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绿色建筑推广。

  • 加强司法监督和调解仲裁:保障多元主体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 试点建设信访信息系统: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利益表达平台,健全利益诉求机制。

3.3 加快数据赋能,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数字治理

  • 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为基层政府推动绿色建筑协同治理和降碳减污提供高效管理工具。

  • 建立建筑业碳排放数据共享机制:提升绿色建筑数据信息的处理与共享能力。

  • 提高绿色创新技术开放利用水平:设立绿色建筑专项基金,支持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建设。

  • 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系统等技术,培育绿色建筑新质生产力。

  • 构建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共同体:以数字治理为抓手,实现多元主体数据共享与协同。

3.4 健全市场体系,打造多元主体协同产业生态

  • 打造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的产业链:激发市场多元主体活力,加快绿色开发、绿色设计等产业链建设,重点推进中西部地区供应链体系建设。

  • 提高绿色建筑多元投资和资源配置效率:建立政府政策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新型投入机制。

  • 建立绿色建筑多元主体沟通联络机制:完善绿色建筑产品全生命周期市场要素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协同健康发展。

  • 推动绿色建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差异化制定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

  • 规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环境:依托用户反馈机制、协同平台建设及政策优化,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绿色建筑产业监管体系。

4 结论

基于“双碳”目标对城乡建设的现实要求,分析了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现状,提出了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政策目标。实现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共治,需要将协同治理理念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政策生态,增强政策执行力,提升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效果,推动建筑产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王波、陈家任、汤浩澜、廖方伟

作者简介:王波,西南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工程可持续建设、城市治理。

文章来源: 王波, 陈家任, 汤浩澜, 等.“双碳”目标下绿色建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现状、经验与建议[J]. 科技导报, 2025, 43(6): 92−96.

内容为【科技导报】公众号原创,欢迎转载
白名单回复后台「转载」


《科技导报》创刊于1980年,中国科协学术会刊,主要刊登科学前沿和技术热点领域突破性的成果报道、权威性的科学评论、引领性的高端综述,发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善科技管理、优化科研环境、培育科学文化、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咨询建议。常设栏目有院士卷首语、智库观点、科技评论、热点专题、综述、论文、学术聚焦、科学人文等。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