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5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在会上介绍,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人民群众的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就是要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能够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扩大内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对于促进经济增长、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围绕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部署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在任务安排上,《意见》部署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具有很强的系统性。”秦海翔说。

具体来看,好房子建设,主要是大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同时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也改造成好房子。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的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好小区建设,主要是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老化管线管道,整治小区及周边的环境,加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长效的管理机制,来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好社区建设,主要是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推进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盘活利用老旧厂区,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好城区建设,主要是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城市更新需要大量资金资源要素的投入,如何保障?

“城市更新项目投资额较大,单靠政府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级的资金投入机制。要围绕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赵成峰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稳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实施,持续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支持城市更新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已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基础上,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工程。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郭方明表示,中央财政立足于探索新模式、城市更新重点任务、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等“三个聚焦”来支持城市更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本、社区、居民等各方面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工作。

“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考虑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在全面测算项目综合收益和风险基础上,开展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做好专款专用和资金封闭管理。”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文/廖睿灵

编辑/倪家宁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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