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把4万多块钱都付给我了,真的要谢谢他们帮忙!”近日,徐汇区湖南街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80多岁的李阿婆(化名)委托亲属拨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点名表扬湖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居委会。而这通电话背后,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故事?


未避让的“碰撞”,让调解服务“送上门”

据悉,去年6月中旬,外卖骑手王某(化名)驾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浏览手机,加上车速偏快,没有注意避让行人,在未设过街设施的路段撞倒了避让不及的李阿婆,致其腿部重伤。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70%),李阿婆因未完全确认安全通行承担次要责任(30%)。术后治疗花费6万余元的李阿婆,多次向王某及其平台索赔未果,无奈之下于今年4月初向街道调委会求助。一场“跨前一步”的服务随即展开。


李阿婆签署委托书

调解员收到事故相关材料后,仔细审核了“认定书”以及各项医疗票据,并与肇事人的单位进行了联系。单位认可其职工确属“认定书”上所认定的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愿意以单位名义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调解。考虑到李阿婆年纪大,术后行动困难,调委会联合居委社工“上门办案”,通过全程录像辅助老人完成委托书签署,既保障流程规范、确认委托书的真实性,又免去老人奔波之苦。


“暖人心”的治理,让居民权益有保障

“我们也是第一次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损害纠纷’,所以在调解前,还专门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了解了这类纠纷的基本概述和调解方法,为这次调解做足了功课。”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纠纷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通常由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街道调解委员会本着便民服务原则,基于辖区居民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基础,充分发挥属地民情快办的工作优势,主动介入本案争议化解。



多方参与调解

通过前期准备,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后,调解员召集双方授权代表进行了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责任划分为基础,耐心协调双方诉求。通常情况下,主责方承担70%损失(约4.2万元),次责方承担30%,双方协商后对此比例均予以认可。

在费用计算方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调解员的解释下,李阿婆方主动免除了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的要求。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这份理解与体谅也表示衷心的感谢,十分爽快地答应了对其他费用的赔付。

在调委会的努力沟通下,外卖平台当场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赔付李阿婆4万余元,双方握手言和。从申请调解到赔偿到账,仅用两周时间,这场拉锯近一年的纠纷画上句号。

“针对高龄、行动不便群体推出‘上门调解’,将‘被动接单’转为‘主动解难’,是贯彻‘党建引领多格合一’服务群众的要求,也折射出了社区治理的温度。”湖南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民情快办工作以来,以‘快’为核心,以‘办’为重点,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各方力量协同为民服务,取得了扎实的效果。”

此次调解不仅为老人解了燃眉之急,更引发社区居民共鸣。若遇类似纠纷,也提醒广大市民及时留存事故证据、医疗票据,可优先拨打12348热线或申请调解员上门服务高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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