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法院大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既化解了多年合作伙伴的债务矛盾又以柔性司法为辖区营商环境注入暖意。

原告张三经营的饲料经销部与被告李四系长期合作伙伴。2020年,被告因生猪养殖经营困难,赊购饲料后拖欠7620元货款未结。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诉至嵩县法院大章法庭,要求立即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

承办法官深入研判案情后,发现双方合作基础深厚,且被告非恶意拖欠,遂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运用法庭“九注重工作法”,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背对背”调解,逐渐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开庭前,法官再次开展调解,以多年合作关系为情感切口,既向被告释明违约法律后果,又引导原告体谅被告经营困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当场减免部分利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案中,大章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避免“一案结而情义断”,既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纾困赢得喘息空间,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诚信是金,法治为盾。下一步,嵩县法院将持续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理念,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贯穿审判全过程,以司法“暖举措”提升营商“软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曹金晶 邢显显)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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