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鼓楼楼宇顶部瓦片部分脱落一事持续引发关注。如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5月20日,有媒体指出,鼓楼楼宇“1995年未经批复就违规复建”。21日,凤阳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安徽省文物局则称,由于复建时间已有30年,相关审批手续是否获得批复需要时间查询。
发生瓦片脱落事故后的安徽凤阳鼓楼。
5月20日,央视《正点财经》报道称,据文物部门介绍,凤阳鼓楼的楼宇部分并不是文物,“而是1995年未经批复,就违规复建的‘假古董’,采用的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但是,楼宇下面的砖石结构的城台部分,则是属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城台上面进行施工的楼宇复建项目至少需要通过省级文物部门和国家文物局的双重批复,但实际情况是,1995年相关报批手续在安徽省文物局就未获得批准,属于违规建筑。”
对此,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德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楼宇不是文物,1995年12月,当时以凤阳县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给省文物局,1996年1月,省文物局给凤阳县政府批复,同意建鼓楼。这个文件,我们从档案局也都找出来了。”
21日上午,滁州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南都记者称,文物修缮相比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更高,建设验收等都是参照文物标准,也有单独审批程序,因此关于鼓楼楼宇是否属于违建具体需要咨询文物部门。同日,凤阳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县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关于鼓楼楼宇并非违建的采访,他们正在针对此事进行调查,“相关情况正在了解中”。
同日,南都记者还采访了安徽省文物局文物古迹处,工作人员称,由于凤阳鼓楼楼宇开始复建的时间距今已有30年,相关审批手续是否获得批复需要时间查询。截至发稿,文物古迹处未进一步反馈查询情况。
凤阳县相关部门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在瓦片脱落事故发生后,鼓楼现场一直都有相关人员在处理,“至于1995年复建是否合规一事仍在调查核实中”,后续可关注官方通报。
采写:南都记者 焦明梁 周敏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