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乐省支付3.6亿人民币给离职公职
民智报5月16日报道,得乐省拟拨款逾1.2万亿越南盾支持提前离职公职人员。
在精简机构的过程中,得乐省计划为1,086名提前退休、自愿离职的公职人员和劳动者安排超过1.2万亿越南盾的补助金, 约合3.6亿元人民币。
5月16日,得乐省内务厅表示,已就2025年公职人员离职计划向越南内务部提交报告。该计划依据第178号议定书,修订后的第67号议定书制定。
根据两项议定书规定,2025年全省预计有1086人离职,其中包括806名提前退休人员及280名自愿离职人员。省政府需拨付超1.2万亿越南盾,以确保上述人员依法获得相应权益。
2. 专职国会代表获得其现行工资的100%补贴
综合越南快报、民智报的报道,5月17日,越南国会通过了,《关于若干突破性机制推动立法与法律实施工作的特别决议》。其中规定,直接、经常从事,战略参谋、政策制定及立法工作的人员,每月可享受现领工资100%的补助。
受益对象包括:专职国会代表及省级人民议会代表;从事立法、法治、文书审查、国际争端解决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公安、军官,以及相关领域研究员;越南共产党机关、祖国阵线中由党内权威部门指定的人员;中央部委、地方政府中由政府指定的对象;其他由国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的特殊群体。
国会同时通过多项吸引和发展法律领域人才的措施:从大学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中,优先选拔经受深度法律培训的人员进入法律机构。对具有高专业水平及丰富实践经验的武装力量干部、公务员、军官,实施吸引与重用政策,允许其在不担任职务情况下延长服务年限。依据能力评估结果,优先安排其参与规划、借调、晋升,缩短薪资职级评审周期,或任命为领导管理岗位。对精通国际法及国际争端解决的专业人才,实施特殊招聘、培训及待遇机制。
根据决议,国家预算每年用于法律建设的支出不低于总支出的0.5%,并随发展需求逐步增加。具体经费标准为:新制定或替代现行法典的法规:全程(草案至通过)140亿越南盾,约合39万人民币。
新制定或替代现行法律的法规:125亿越南盾;法典修订补充:70亿越南盾;涉及限制宪法规定的人权、公民权条款的法律修订:65亿越南盾;现行法律部分条款修订:40亿越南盾;国会试点决议:50亿越南盾。
其中,起草、编写、审定环节占70%,审查通过环节占30%。政府法令制定费用为100-180亿越南盾,部委通知类法规编制经费为35亿越南盾。
在443名出席国会代表中,416人投赞成票,该决议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越南司法部部长阮海宁在提交决议草案修订报告时指出,此前已有多方建议将 省级人民议会专职代表,国会与省级人民议会法律文件起草团队的领导、公务员 纳入补助范围。政府最终采纳了前者,因其符合中央政治局第66-NQ/TW号决议中“直接、长期参与政策参谋与立法工作”的标准,并获多数国会代表支持。
对于其他群体(如部分法律实务岗位人员),因讨论阶段尚未达成共识,暂未纳入此次补助范围。决议要求相关党内机构、国会常委会及政府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充。
对于未纳入月度补助但参与具体法律文件制定的工作人员,仍可通过“定额支出”或“专项劳务费”形式获得支持(具体标准见附录II)。该决议旨在通过激励政策吸引专业人才,提升立法效率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