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诞生以来有一个规则:微信好友之间发微信红包,单个红包的上限是200元。但是近些年每到一些特殊节日如5月20日,微信红包的上限会提高到520元,今年也是。
不得不说,微信红包是懂得制造浪漫的。从法律人的视角来看,这一人为创造的浪漫之举,却也蕴含着丰富的法律知识。比如,今天“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要回吗”就登上了热搜第一。
西湖法院曾通报一起情侣分手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法律发言人曾结合案例对微信红包转账520、1314等情形进行了专门普法, 今天再次结合此话题更新案例,供普法参考:
真实案例
2017年3月,在美国留学的小王与家住广东的英子(均为化名)通过网络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此后英子因创业开店缺钱,向男友小王多次借款,小王用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了英子38万余元,都没有约定借期。2018年4月,两人正式分手。三个月后,小王打电话要求英子还钱,英子虽有承诺但一直未归还。无奈之下,小王于2018年10月23日在杭州将英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英子偿还本金和利息。
庭审中,英子承认自己收到了小王转的38万多元,但是她认为,这些钱都是小王在两人恋爱期间基于示爱对自己作出的赠与行为,并不是所谓的民间借贷。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38万多元的转账中有33万元整数转账属于借款,但是还有4笔转账金额的数目特殊,分别是一笔13145.21元和三笔13145.20元,由于此时双方为恋爱关系,这4笔转账金额的数目谐音与情侣之间示爱语言高度一致。根据举证原则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这5万多元是原告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行为,因此不支持要回。
这个案例的最终结果是,法院判决英子归还小王33万元的借款本金。
接下来结合此案就情侣间微信红包转账的法律问题进行普法解答:
微信红包转账涉及的法律知识
1、赠与合同:
恋爱期间,情侣双方为维持感情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看电影、吃饭、送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通常都属于赠与行为。
为什么要特别提到这一点呢?因为还有这样一个案例:
一对情侣吵架,女方一气之下把两人攒的四千多元“买房钱”进行了公益捐赠来祭奠逝去的爱情......但是诚如小说里所写的那样,没过几天这两人又复合了,这时候女方想把捐出去的钱要回来...... 当时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还对此事进行了回应:
2、借款合同:
这个问题涉及什么样的微信红包或转账属于借款?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如果一方主张红包或转账构成借款合同的,相应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都可以用来证明。
同时,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也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予其金钱的,不构成借款,只能认定赠与合同。
法律提醒
恋爱期间双方为维持感情所发送的包含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如520、1314)可能会被认定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主张返还很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而发送的非示爱表示的转账借款,如果不能有合同或借条固定下来,则可以在转账或红包上备注该款项用途,如“这是你要的钱”,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
法律总结:恋爱期间包含“520、1314、5200、13.14、131.4、13145.20”等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分手后法院大概率不支持要回来;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红包转账,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彩礼,可以主张返还。
来源: 法律发言人(lawspeak),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