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拟出台
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
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居民企业政府三方出资,居民每户或承担800元
为规范我区城区居民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参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济政办【2024】36号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济南市钢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6月19日前反馈至济南市钢城区城乡水务局。
公众意见提交途径:
1.互联网平台:登录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http://www.gangcheng.gov.cn/gongkai/channel_6389b579375991828264eaf2/)提交意见。
2.电子邮箱:jngccxswj@jn.shandong.cn
3.联系电话:0531-76898116
4.邮寄地址: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西首济南市钢城区城乡水务局办公楼1楼102室 邮政编码:271100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水务局
2025年5月19日
▲ 钢城区居民小区开展供水设施漫画图(AI生成)
征求意见稿原文
济南市钢城区居民住宅小区
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节约用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为规范我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供水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治理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消除居民小区供水水质安全隐患,解决供水“最后一公里”的安全问题。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用户自愿、统筹推进,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原则,改造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并交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对居民用水计量设施实施“一户一表”计量改造,实现精准计量和供水服务同网同质。
二、基本要求
(一)实施范围。全区城镇公共供水范围内尚未实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网以及尚未实施“一户一表”计量改造工程的居民用户。
(二)改造内容。更新二次供水设备,改造供水及用水计量系统,合理配置消毒、水质在线检测、安防预警和调度管理设备,满足信息化管理要求;新(改)建泵房建筑物(构筑物),满足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要求;改造小区红线内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满足管网漏失率控制要求;对未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居民用户水表实施“一户一表”改造。
(三)移交权限。经业主大会决定,改造后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泵房),由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移交供水企业无偿使用、管理和维护。
(四)时限要求。供水设施改造工作于2027年12月底基本结束。
三、实施程序
(一)组织申报。小区业主委员会依照《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供水设施改造移交事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小区业主大会表决。表决通过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或小区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将收集整理的泵房建设手续和建筑物图纸、卫生许可证,以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档案和工艺、电气图纸、地下管网图纸等完整资料(以下简称相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持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向区水务局提出改造移交申请,经审核后,报区水务部门列入供水设施年度改造计划。
(二)工程实施。列入年度改造移交计划的项目,由供水企业负责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向全体业主公示后组织实施改造工作。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应为实施改造工程提供必要条件,落实公共通道、施工场地等,保证施工、巡检、维护等人员、车辆出入,协助处理纠纷、投诉等问题。原泵房不能满足改造条件需提供建设场地和设备用房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
(三)移交管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后,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应与供水企业办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手续。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费执行居民用电价格,运行维护费用纳入供水运行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区水务局牵头协调发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定期会商研究工作,统筹推进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相关工作。供水企业作为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供水设施改造的组织申报、资金筹集、施工协调、宣传动员和维稳等工作。
(二)改造资金:老旧小区红线内供水管网至住户入户管网、水表,改造费用由居民、供水企业、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1:1:1,各承担800元:二次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线改造费用由政府、供水企业两方各承担50%。
改造资金通过多渠道筹集,优先使用超长期国债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区财政落实支付责任,供水企业足额落实自筹资金部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媒体宣传和社区网格员作用,积极开展居民住宅供水设施改造宣传工作,向群众讲透政策,引导群众配合,推动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四)区水务局要定期跟踪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保障各项工作按计划实施。
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钢城区(包含原莱芜钢铁集团供水单位)早期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安装供水管道材质尽不相同参差不齐,大多小区采用铸铁管、PVC管、镀锌管等材质为主,由于长期使用,管道腐蚀愈加严重,加上其他因素导致供水管道渐渐出现各种各样的跑冒滴漏现象,水资源严重浪费;老旧小区改造前水压极不稳定,高峰期时水压很小,高层住户基本无水可用,影响居民正常用水需求;水价参差不齐,改造前自来水直供到小区,水费由物业或开发企业代收,水费价格比专营单位要高;二次供水设施系统维护管理不到位,故障多。为规范我区城区居民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供水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参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济政办字〔2024〕3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36号)
三、出台目的
该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完成我区公共供水范围内,尚未实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配套管网,以及尚未实施“一户一表”计量改造工程的居民用户水表。改造完成后,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交由供水企业无偿使用、管理和维护;居民住户实现供水企业统一管理、收费到户。
四、主要内容
(一)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更换小区二次供水设备,采用高效节能水泵及变频控制系统,确保供水压力稳定,能耗降低20%以上;安装在线流量计(DN100-DN200)和压力计,实时监测管网流量、压力变化;增设安全防范措施:在泵房内安装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安全监控;
(二)老旧管网改造。更换小区内老化、漏损严重的供水主管道,对不符合目前使用标准的供水管材全部更换为球墨铸铁管、PE管等耐腐蚀、高强度的新型管材,延长管道使用寿命50年以上。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增设二供信息化系统:包含在线水质分析仪(检测余氯、浊度等指标)、水浸变送器(检测泵房漏水)、烟雾报警器(防火)、电磁锁及门禁卡(出入管理)等,实现泵房全要素智能化管理。
(四)水表改造。采取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模式进行改造。将所有设置在室内的水表全部移至户外集中水表井内或楼道管道井内,水表采用智能远传水表。改造完成后实现全区供水价格统一,水费由专营单位统一收取,供水单位定期向住户推送自来水使用短信,居民收到用水信息后可通过线上(微信-生活缴费)、线下的方式缴纳水费,达到水费透明,避免天价水费问题。
(五)确保改造后的小区供水安全、水质提升,有效改善居民“最后一公里”的用水安全,实现供水“同源、同网、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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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资讯
编辑:亓英豪
来源:钢城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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