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碧江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因照顾家庭而放弃工作和事业的女方给予了一定的法律倾斜保护,切实维护了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阙某某于2009年6月经人介绍并恋爱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了2个男孩。由于原、被告婚前认识时间不长,相互了解不够深入,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打,且原告多次发现被告存在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情形,派出所曾多次介入双方进行调解,但原告与被告的关系并没有得到任何修复,因此起诉离婚并要求多分财产。
办法官在组织双方调解的过程中,考虑到女方孕后辞职、照顾家庭、没有固定收入、人到中年再就业压力大,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操持家庭、照顾孩子,对家庭贡献更大;男方长期在外工作无法顾及家庭孩子,还属于婚姻过错方,有固定收入,因此在针对双方财产分割的调解过程中,耐心对男方释法说理,适当倾斜保护女方合法权益,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现金股权均等分配,门面一套归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经济补偿金30万元,并负责按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法官说法】
碧江法院处理了很多类似的离婚纠纷案件,在日常婚姻家庭关系中,有许多女性出于照顾家庭、子女或者协助男方工作等原因选择牺牲自己的事业在家做一个“全职太太”“全职妈妈”,待出现婚姻问题离婚时,女方通常会因为未给家庭带来直接经济收入处于弱势地位。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纠纷时,必定会考虑到女方对于家庭、孩子的付出而给予一定的倾斜性保护,确保妇女合法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