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居民习惯将杂物
随意堆放在楼道
殊不知这有很大的消防隐患
注意!注意!
武安已有小区发布通知
禁止占用、堵塞、封闭
地下室过道或者分隔楼梯、
通道、出口、管道井和空调外机间
楼道堆积杂物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
却一直有人不肯重视
近日
武安某小区的业主投诉
楼道堆放大量杂物,还有人扔烟头
存在火灾隐患
疏散通道=生命通道
若被占用、堵塞,在发生火灾时
不但会影响被困人员疏散逃生
而且还有可能耽误救援的最佳时机
小编提醒大家
楼道堆杂物可能触及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物业的管理监督固然重要
但想要从根源上杜绝楼道堆放杂物
还需要广大业主的配合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请不要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请不要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请不要在楼道里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