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冀民获减刑6个月的《刑事裁定书》在网上公开。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刘冀民,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河北平山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曾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8月2日,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冀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刑期自2018年12月6日至2029年6月5日。执行机关汾阳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本院于2025年4月7日立案审理,依法公示并组成合议庭,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等派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