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噩梦纠缠,男同事自称精通捉鬼术,但必须通过性关系来驱邪。“一个敢说,一个敢信!”女子1个月遭男同事性侵20余次!(来源:大河报)
近段时间,每到晚上,孙丽都会做噩梦,醒了后就难以入眠。孙丽整个人状态极差,每天上班都恍惚,打不起精神。
同事见孙丽状况不对,关心问她,孙丽就将自己老是做噩梦的情况说了。男同事李涛知道后,找到孙丽说,你这是撞邪了,需要及时驱邪,否则就会恶鬼缠身,厉害的还可能危及生命。
孙丽听了以后,很害怕,李涛向其保证,只要我帮了你,很快你的问题就解决了。
孙丽还是有点犹豫,李涛又对孙丽说,你这样的情况我见多了,之前在你租房附近的池塘边以及工厂附近,我都成功捉过鬼。
当天晚上,孙丽回去后又做了噩梦,于是第二天就找到李涛,请求他帮自己驱邪,李涛爽快的答应了。
很快,李涛就安排帮孙丽“驱鬼”,李涛又对孙丽说,你的情况有点特殊了,时间有点长了,还需要私密治疗。
孙丽答应了,李涛找到了没人的房间,每次都用手沾水抚摸小丽的身体部位,美其名曰“安魂”“排毒”。这样的行为持续了20多天,每次都把孙丽弄得脸色潮红。
李涛见每次孙丽都没有反对,渐渐地,这种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李涛,他提出,“抚摸”排毒的方式已经不管用了,必须通过发生性关系才能解毒。
孙丽自己有丈夫,她明确拒绝了李涛的要求,但李涛却吓唬她,要是不治疗,我就把厂里的鬼放出来害你,还要把厂外面的鬼也放进来,让你无处可逃。
孙丽本来就相信自己被恶鬼缠身,要是这个还没有解决,再来鬼,自己还有命吗?孙丽极度害怕,无奈答应了李涛的要求。先后三次与李涛在宾馆发生了性关系。
后来孙丽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告诉了李涛,李涛没有承担责任的意思,反而要求孙丽每月至少和自己发生两次性关系,否则就把这件事情告诉她老公。
6月13日晚,两人在所谓“排毒”时再次发生争执。李涛恼羞成怒,发短信威胁孙丽要将事情全盘托出。孙丽忍无可忍,最终选择了报案。
本案的法律问题,李涛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又会面临什么处罚呢?
释案说法
公安机关立案后,认为李涛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罪,对李涛抓捕到案。
李涛到案后,认为自己很冤枉,和孙丽发生性关系,孙丽都是同意的,每次都和自己到宾馆开房,也没有反抗行为,孙丽作为已婚成年人,对性有一定的认知,知道这件事的意思后果。你情我愿,凭什么抓我?再说孙丽之所以报案,也是因为孙丽怀孕,二人发生争吵所致。
李涛的辩解是否成立呢?这里要分析一下,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和女子发生关系的行为。本案中,李涛虽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但他对孙丽实施了威胁以及利用封建迷信胁迫的手段,使孙丽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的两人的聊天记录足以证实,李涛是利用迷信方式对孙丽进行了精神上的强制和胁迫,通过长时间的向她灌输“遇鬼”“中毒”、有生命危险需以性交方式“以毒攻毒”等迷信思想,使孙丽产生了错误认知,认为自己必须通过这种方式来驱鬼,并基于这种错误认知与李涛发生了性关系,孙丽有丈夫,开始也是不同意的,在李涛的一再威胁下,才被迫同意,并非孙丽的真实意愿。
李涛主观上有和孙丽发生关系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威胁、精神压制的手段,迫使孙丽不知反抗、不敢反抗,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涛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事情发生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有人不相信,在法治化的今天,还有人会相信发生关系排毒的事情?这是脑子未开化,还是将计就计?
还有网友说,必须严惩李涛,李涛让孙丽怀孕,才判四年多,太轻了!
法不会向不法所让步,这件事情也让我们看到了法治化的进步。纵观人类文明史,从日心说打破“天圆地方”的桎梏,到医学攻克疾病驱散巫术的阴霾,每一次科学进步都是对迷信的瓦解。
真正的力量不在占卜的卦象里,而在探索真理的实践中;命运的方向不由风水罗盘决定,而取决于脚踏实地的奋斗。
孙丽的遭遇提醒我们,完全破除封建迷信,还需要一段时间,作为我们自身,只有加强科学知识的学习,才会让迷信思想无处遁形!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文中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