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把“八小时外”管起来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显示,“八小时之外”已逐渐成为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时段,“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成为了党员干部防范作风蜕变、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既是促进干部改作风的有效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工作时间守好规矩、认真工作,下班了就属于个人时间,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甚至暂时抛却党员身份。

极少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搞小圈子,钻营关系,打牌赌博,沉迷电游,大吃大喝,灯红酒绿,酒驾醉驾,甚至收钱收物,谋取不法利益……

其实,和工作时间相比,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更加复杂、更难监管,不少权力越界、行为失范问题发生在“八小时外”,违纪违法行为易发高发。

“八小时外”行为请注意!

“底线”不能越,“红线”不能碰



(一)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网站论坛等信息网络平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刻意歪曲历史,散布政治谣言,传播错误言论和虚假信息,泄漏工作秘密等。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四)严禁违规借贷,参与非法民间融资、担保活动。



(五)严禁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日、工作调动、子女升学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六)严禁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七)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





(八)严禁酒后驾驶;当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当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各位驾车出行的驾驶人需注意,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九)严禁违背家庭基本伦理,不尊老爱幼,不履行赡养义务,实施家庭暴力。





(十)严禁不守诚信,逾期不归还贷款,恶意拖欠物业费、水电费。





(十一)严禁不遵守社区、住宅小区管理规定,制造邻里矛盾。





(十二)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或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十三)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组织批准出入国(边)境。





(十四)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监督在外,修身在内。“八小时外”的修行,最终要靠党员干部自己,时刻牢记党员干部身份,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不论人在上班还是处于下班状态,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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