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5月18日电 (记者林盈)18日,在第二十七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开幕式上,福建省福州市发布《福州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第二批政策》。政策围绕融入两岸共同市场、提升生活便利化、增进福马同城交流等三个方面共推出10条举措,涉及进出口贸易、开拓市场、同等待遇、人文交流等领域。
10条政策包括:
对在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加工再出口东南亚的产品,给予更加便利化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证书发证政策。
支持符合条件的马祖地区以及在福州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
为台资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供销市集、展示展销等平台支持。
2025-2029年期间,对已入驻和有意愿入驻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的台资项目(企业),每家可免租金承租市国资系统企业权属国有房产及福州市职工创新创业创造中心房产50平方米以内,作为城市中心配套办公和展示、交流空间,用于建设品牌中心或运营中心,其中入驻孵化器的,共享产业孵化配套服务。
台湾同胞同时在马祖、福州马祖产业合作园区均注册有企业的,视同马祖企业,享受所有福马“同城生活圈”政策。
在榕台胞、马祖乡亲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享受福州市民待遇参与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进一步完善在榕台胞同等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举措,同等享受福州市民待遇。
福州市公证机构对台胞台企办理公证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并在福州市台胞台企交流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受理点。
支持福州市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自费赴马祖开展技术协作、观光旅游,对前2000名职工予以专项补助。
鼓励台湾地区艺人来榕开展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并提供场地支持和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