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2号)文件精神和滨海新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按照《2025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2025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于5月17日开始,具体工作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1.统筹管理,规范招生工作。

2.信息公开,确保公正。

3.提高服务能力,精准施策。

4.强化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高新区社发局成立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

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确定报名条件,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幼儿入园,优先招收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要按照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住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居民户口簿户主、房屋产权证所有人应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条件

依据办园条件规模设置,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自主决定招生范围;优先招收高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其他区域招收。

四、招生步骤

(一)5月17日,各园在幼儿园门前显著位置张贴简章。家长也可到“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同步查询。

(二)公办幼儿园采取网上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渤龙湖科技园)、现场资格验证的报名方法。

1.网上信息采集:自2025年5月24日9:00起至5月27日16:00止,幼儿家长登录“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网上信息采集。

2.志愿填报(渤龙湖科技园):渤龙湖科技园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可根据意愿,确认并填写公办幼儿园报名顺序,在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前,可结合幼儿园报名情况享有1次修改填报公办幼儿园报名顺序的机会。

3.现场资格验证阶段:2025年5月30日,适龄幼儿家长可依据“高新区教育信息平台”反馈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验证。

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方法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录取结束后,存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园所,将用于二次招生(预计6月中旬开始),具体招生流程、报名材料等以二次招生简章发布为准。

(三)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安排招生工作。

五、2025年具有招生资质的

幼儿园名单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高新区社发局):84806257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解释权为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高新区社发局

2025年5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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