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司法工作的重点,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时值国际家庭日,今天,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普陀区妇女联合会通报一批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并发布《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法律问答》。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涵盖离婚、抚养权、探望权、继承、监护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纠纷类型。

例如,在一起儿童医院撤销未成年人父亲监护权案件中,因父亲监护缺位,将患病子女滞留在儿童医院,置之不理,导致病情延误,被判处遗弃罪,法院积极落实协同保护机制,依据儿童医院的申请,依法撤销该父亲的监护权,在其母亲欠缺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指定儿童福利机构为涉案儿童的监护人,并判决父亲支付欠付的医药费和抚养费,相关案件同时立案、同步审理、同日判决,一体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案例入选2025年上海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典型案例。

家事纠纷中,常常由于家庭教育方法不科学、子女财产存在依附性等原因,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往往会被父母忽略,普陀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落到实处。

例如,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父亲在教育过程中存在过度打骂孩子的行为,至父子关系破裂,法院在审理中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其行为进行训诫,并责令其接受为期2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要求母亲配合修复亲子关系,对父母双方进行“支持——干预”分级指导,最终有效化解父子间的矛盾,离婚案件得以顺利调解。

在一起被继承人撰写遗嘱未给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主动介入,适用儿童权益代表人机制代表未成年人发声,为未成年人争取“遗嘱必留份”,通过调解的方式促进案结事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前述两案例均入选2025年上海法院维护家庭权益优秀案例。

普陀区人民法院联合普陀区妇联,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与常见问题,同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法律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一系列最新司法解释为法律依据,聚焦抚养、继承、探望、监护、收养、家庭暴力等六大领域,梳理出例如“父母诉讼离婚时,孩子一般判给谁直接抚养?”“探望不到孩子可以拒付抚养费吗?”等30个典型法律问题,编写《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法律问答》,以简明易懂的问答形式,为公众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助力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发布会后,普陀区人民法院与普陀区妇联共同揭牌了“少年家事巡回审判站”,为法官代表和志愿者代表分别颁发了特邀指导员聘书和巾帼志愿者聘书,向街道赠送《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法律问答》,并选取一起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进行首案公开开庭审理,通过“刚柔并济、调判结合”的方式,就解除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确定等问题进行就地审理,通过以案释法、精准指导,提升广大妇联干部、居村社工依法解纷能力。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普陀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提升家事审判现代化能力,健全联动调解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共同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形成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观念。”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珏洪珏表示。

上海市人大代表白莉认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终身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的老师。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需要父母、政府、社会等力量的共同参与。普陀区人民法院与普陀区妇联以建立涉少家事巡回审判站的方式,公开审理家事案件、发布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典型案例,并针对涉家事矛盾典型问题提供专业解答,体现了司法主动回应社会需求的担当。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以法律刚性明晰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司法柔性守护万家灯火,为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稳定贡献了可供复制的优秀经验。

原标题:《司法守护“少年的你”,普陀区法院联合妇联通报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典型案例》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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