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
嘉善县公安局惠民派出所
开展无人机日常巡航工作
当无人机飞行到一油菜地上空时
巡航员敏锐地发现
油菜丛中有一丛花朵存在异样
惠民派出所立即组织人员
对该区域开展重点勘察
共发现罂粟150株
通过走访
了解该区域原为一片空地
现场长满了油菜
由于罂粟生长在油菜丛里
隐蔽性极高
但最终没有逃过
无人机的“火眼金睛”
工作人员立即对该150株罂粟
进行了铲除销毁
并对周边围观群众
进行禁种铲毒知识宣传
在禁毒铲毒工作中
无人机可沿设定的路线
对楼层屋顶、废弃庭院、
农田大棚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
重点商圈、重点路段
进行实时巡航监控
并根据无人机传回的
实时动态信息
及时组织警力
对现场突发情况
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罂粟作为毒品原植物
是国家明令禁止非法种植的
种一棵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如有发现,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相关部门将根据铲除、缴获数量
进行奖励
法律链接
一、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按《刑法》351条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71条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内容来源:嘉兴禁毒
编辑:应一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