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过去拆除秦岭的别墅,再到长白山别墅的拆除,再到海南海花岛违建的拆除,一系列的建建拆拆,都是权力的任性。

权力的任性,权力没有任何损失;然而这中间的牛马人力,资源和能源耗费,却没有得到权力的认真考虑。

似乎一道拆令解决了所有问题。

而我们建议土地法应该补充一条,对于特定耗资巨大的违建不一定要拆除,可完全可以辟为他途。


人们不禁要问:

当初这个陈姓村民何德何能能够获得这么大面积的建筑用地或宅基地呢?如何一步步地被审批下来的呢?

这背后一定有权力的任性。

历时12年之久,耗资10个多亿(潮汕人真有钱啊,作为中西部人民我要表示嫉妒),这个“英之园”,按照四马拖车的格局建起来了,雕龙画凤,具有明显的潮汕风格,所耗人力物力不计其数,现在强制拆除,表面上看合法合规,实在是有悖物理,我们的物质成果和物质财富就是这样被挥霍掉的。恐怕是外星人看了都会嘲笑地球人。

这不是小孩搭积木吗?


很多人都很惋惜,如果不是极度缺乏农田的话,这些地方性建筑完全可以保留下来,另作他用,譬如征收为集体之用,或作为企业的办公地点,或为么欧写文创设施的办公地,或为......反正可以作为物业出租出去,将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有人甚至认为可以开辟为景点或博物馆或展览馆。

地方政府该考虑的问题是,在再利用这处房产之后,如何对村民陈某进行一定补偿的问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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