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欧盟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委员会初步认定TikTok的广告库违反了《数字服务法》,如果后续初步意见得到了最终确认,TikTok可能最高会被处以其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额度。 对此,TikTok发言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公司正在核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并继续致力于履行《数字服务法案》的义务。“尽管我们支持该法规的目标,并会继续完善我们的广告透明度工具,但我们不同意委员会的部分解读,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相关指导意见是通过初步调查结果而非明确的公开指导方针传达的”,他们强调“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一致的执法至关重要”。
据了解,欧盟官方网站上的公告显示,他们已经告知TikTok其没能履行《数字服务法》规定的发布广告存储库的义务。所谓的广告存储库主要是为了便于研究人员和用户检测或识别欺诈广告、虚假广告。委员会还发现,TikTok未能提供有关广告内容、广告目标用户以及广告付费用户的必要信息。公众无法基于这些信息对广告进行全面搜索。
欧盟负责技术安全事务的主管Henna Virkkunen表示,在线广告的透明度——谁付费以及如何定位受众——对于维护公共利益至关重要,公民有权知道他们所看到的信息背后是谁。他们初步认为,TikTok 在其广告存储库的关键领域并未遵守《数据保护法》(DSA),这阻碍了对其广告和定位系统带来的风险进行全面审查。
据悉,如果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最终得到确认,TikTok可能会面临被处以最高相当于其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同时会延长对TikTok的监管期。另外,委员会还有权处以定期罚款,并强制平台遵守规定。
但TikTok显然不认可欧盟的此番指控。TikTok发言人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公司正在核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并继续致力于履行《数字服务法案》的义务。“尽管我们支持该法规的目标,并会继续完善我们的广告透明度工具,但我们不同意委员会的部分解读,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相关指导意见是通过初步调查结果而非明确的公开指导方针传达的”,他们强调“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一致的执法至关重要”。
据悉,2024年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启动正式程序对TikTok是否违反了《数字服务法》进行评估。此项评估除了针对广告透明度,还包括了TikTok的算法系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用户成瘾、“兔子洞效应”(指用户被平台上的某一类主题内容吸引,并且因为算法对内容进行追逐,从而陷入内容漩涡无法轻易离开平台)以及确保未成年人隐私和安全的义务等。
欧盟委员会表示,目前TikTok可以通过审查委员会调查档案中的文件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委员会的初步调查结果,以此来行使辩护权。
采写:南都记者 徐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