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5日消息:日前,云南省曲靖市政府原副市长陈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志利用担任宣威市落水镇镇长、党委书记,宣威市倘塘镇党委书记,曲靖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罗平县委副书记,富源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曲靖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公开资料显示,陈志出生于1971年6月,云南宣威人,曾在曲靖市所辖的富源县担任县长,2021年2月任县委书记。2022年1月当选为曲靖市副市长。



2024年7月9日,陈志被查。被查前一日,他还在参加会议。公开报道显示,7月8日,曲靖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集中约谈会议召开,陈志参加了会议。

2025年2月,陈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陈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谋求职务晋升,搞团团伙伙,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工作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配备公务交通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志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陈志落马这段时间,云南曲靖官场曾持续震荡。2024年6月25日,云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副省长李石松宣告被查。李石松是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他曾任曲靖市市长,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等职。

2024年7月9日陈志被查当日,曲靖共有5人接受审查调查,其余4人为: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毕尚鹏,曲靖市师宗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砚昆,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龚云雷,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余瑾。

时间再往前推,2024年2月,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世禹主动投案。4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金林宣告被查。之后,云南省纪委监委在5月30日发布消息,曲靖市委原副书记陈世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陈世贵生于1949年10月,被查时已年近75岁。

来源 | 上观新闻

作者 | 上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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