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王文彬 通讯员 程磊 肖克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交通安全。
行动中,执勤交警根据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出行特点,在县城主要路段以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重点整治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人员进行教育、纠正和处罚。
“头盔可不是摆设,遇到危险时,这是真的能够保护好我们的,希望您能牢记教训,今后乘骑电动车务必戴好头盔!”执勤交警采取“宣传+劝导”的方式,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其详细讲解在事故发生时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保障自身生命安全,让其深刻认识佩戴安全头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督促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树立良好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
下一步,惠民交警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无头盔不骑行”的好习惯,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警句铭记于心,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