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改变你自己的只有你自己。
——坤鹏论
第十三卷第四章(6)
原文:
(举例来说明我的意思,譬如一事物参加于“绝对之倍”,
也就参加于“永恒之倍”,但这是附带的;
因为这倍只在属性上可成为“永恒”。)
所以通式将是本体。
解释:
(举例说明我的意思,比如一个事物分有了“绝对的倍数”,
那么就是分有了“永恒的倍数”,但这是附带分有的;
因为这个倍数只能在偶性上成为“永恒”。)
因此,通型必须是实体。
让坤鹏论和大家再来看一些通俗的例子理解一下:
1.比如数学2是1的“绝对的倍数”,
这里的“倍”是一个纯粹的数学关系,
它本身就是永远的、必然成立的,
正如1+1=2那样永远成立。
这种永恒的数学关系就是“绝对的倍数”。
2.再试想有一对双胞胎,他们的人数“2”,而这就属于“永恒的倍数”。
但这里的永恒性其实是个“误会”,因为这个“倍”是偶性,
是通过依附于某个具体事物(双胞胎)才存在的。
3.这里存在的关键区别是:
数学上的“2倍”本身是永恒真理(本质属性);
而双胞胎的“两个人”这个数量属性,表面看像是永恒的(只要双胞胎存在),
但实际上却是依赖具体事物的存在(即双胞胎,如果他们去世,这个“2”就消失了)。
所以,这种“永恒”只是偶性(附带的)。
4.我们购物时经常看到商品说明中这样写道:
“商品重量:10kg”:这是绝对属性(出厂就确定);
“包装箱重量:0.5kg”:这是附带属性,即偶性(拆箱后这个重量就不存在了);
亚里士多德想说明的是,“永恒”有两种存在方式:
其一,事物本质自带的永恒性(如数学真理),
其二,另一种是依附于具体事物偶然展现的永恒性。
而哲学真正关心的,是前者那种绝对的、不依赖具体事物的永恒本质。
5.坤鹏论再举个例子,让我们巩固一下:
火车站规定 “每天上午9:00必然有一班开往A城的列车”,
这个时刻表中的 “列车必然性” 就是 “绝对的倍数”(本质的、永恒的规则)。
但现实的某一天的具体列车(比如2025年5月15日9:00的G123次高铁)则只是 “附带分有”了这个规则。
其中:
(1)“绝对的倍数”=时刻表规则本身
正如数学中的“2是1的倍数”一样,
“每天9:00必然有列车”是一个抽象规则,
它不依赖具体哪一天、哪趟车而存在。
只要时刻表存在,这个规则就永恒成立,
即使某天突降暴雨造成火车停运,规则本身(时刻表)也不会消失——这就是抽象的、必然的真理。
(2)“永恒的倍数”的假象=某一天的G123次列车
表面上,G123次列车每天9:00发车,好像是永恒的(比如连续100天都准点),
但这种“永恒”只是依附于具体事物的偶性。
如果某天铁轨有段路塌方,这趟列车正好掉进深渊,
这个具体的“9:00列车”就不复存在了。
它的存在依赖现实条件(铁道完好可运行、列车没有报废等)。
因此,这趟具体的列车的“永恒性”只是偶然的、附带的属性,而非本质。
(3)总结
时刻表里的规则=形而上学中的 “绝对真理”(独立存在,永恒不变);
现实中的某趟列车=现象界的“偶然存在”(依附于物质世界,会生灭变化)。
换言之,亚里士多德想表达的是:
哲学要研究的,是时刻表规则本身(真理的本质),而不是某趟具体列车(现象界的偶然)。
这是不是让你联系到了游戏?
游戏规则是永恒存在,而具体的一局游戏是偶然存在,它的胜负只是暂时的,
而哲学要研究的是游戏规则,而不是具体的某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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