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程梦
为整合全市民事检察办案力量,促进全市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安康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一体履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市检察院履行组织领导职责,基层检察院夯实办案主体责任,形成“市院抓统筹、基层强落实”的上下联动格局。《办法》细化了提办、交办、联合听证及跟进监督的适用情形,实行虚假诉讼等特殊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明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拟提出监督意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报市检察院同步审查,还对一体化办案团队组建及案件质量检查进行了规定。
《办法》要求,民事检察部门对内推动与其他职能部门深度融合履职,促进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对外深化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公安及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形成“内部协同、外部联动”的监督合力。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通过构建“市院统筹、基层联动、部门协同、质效并重”的一体化履职机制,着力破解民事检察工作线索发现难、监督碎片化、力量不均衡等问题,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