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近期公积金新政进行解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于明年1月1日下调,由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调整,不需要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百万房贷30年可省利息4.76万。
住房公积金是具有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是互助性最直接的体现,也是缴存职工最关注的政策之一。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利率下调后,能给贷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处长王访儒举例说,以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利率下调后月最低还款额为4003元,比下调前少还132元,在30年的贷款周期内,累计可节约利息4.76万元。
王访儒介绍,在本次利率调整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能享受利率下调政策。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还款期间,当遇到贷款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因此,存量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且所有存量和新发放贷款均由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调整,不需要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届时,可以通过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查询,或通过“爱山东”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查询。
(大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