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残疾人领取残疾证,不仅损害真正残疾人合法权益,也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更触碰法律红线”
日前,有举报人爆料,称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多名公职人员曾假冒残疾人骗取国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庆安县第一中学的一名副校长,作为特级教师骗取补贴的残疾证竟显示为言语二级残疾。据举报人介绍,2023年,绥化市庆安县曾查处了一批公职人员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的案件,并追缴了已经发放的补贴,被追缴补贴的公职人员包括多名乡镇、社区的领导,还有多位教育系统的领导。(5月14日指尖新闻)
残疾人补助,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体现。非残疾人领取残疾证,不仅损害真正残疾人合法权益,也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更触碰法律红线,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若举报人爆料属实,假冒残疾人骗取国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生在公职人员,尤其是特级教师身上,属实令人大跌眼镜。因为这与他们的职业定位、道德操守和职业形象形成较大反差——中学副校长、全国模范教师竟然是“言语二级残疾”,未免也太讽刺了。
根据举报人所述,2023年,绥化市庆安县就已经查处了公职人员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的案件,并追缴了已经发放的补贴。但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相关部门为何至今都未公布公职人员残疾人证是如何办理下来的?又是否调查过经手办理残疾人证的工作人员?处理行为仅停留在追缴补贴就可以了吗?
这起已经查处的陈年旧案,被追缴补贴的公职人员之多、涉及领域之广、作案手法之低劣,实在令人膛目。特级教师被认定言语二级残疾,这种普通公众都能识别出来的破绽,为何相关工作人员未能识别?还是说,即便工作人员知道存在问题,仍然不管不顾,甚至从中协助?这批公职人员冒充残疾人骗取国家补贴被查处了,但他们是否还在从其他途径寻求好处?这些疑问都有待查清,制度漏洞有待填补。
从各方回应来看,公职人员假冒残疾人骗取国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事,必然存在猫腻。当地纪委工作人员以“无法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采访;庆安县第一中学校长先称“不清楚此事”,后又表示“正在考试,手机信号被屏蔽了”,便不再应答;当地残联理事长也称“对此前的事并不知情”。对于此事,几位相关人员态度消极、推脱责任、一问三不知,岂是公职人员该有的行为?
事实上,假冒残疾人骗取国家重度残疾人补贴,在很多时候,比一般的贪污受贿危害更大——补助金额是有限的,若是被公职人员冒领,那也意味着真正需要这笔补助的人并没有按时领取到,甚至都可能没有领取过。如此一来,这便损害了政府部门公信力,不利于社会稳定。
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相关部门都必须尽快回应举报人质疑,给出令人信服的答复。让真正该享受到国家补助的人能够及时、足额地获得应有支持与保障;而那些该受到惩罚的人,也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到应有惩处,以维护公平公正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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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静
二审:陈若松
三审:王长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