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中国交响乐创作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

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文艺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在这一背景下,作为中国近现代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上海音乐学院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始终站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与创作人才培养的前沿。学院现已构建起“创作-表演-理论-应用”四轮驱动的完备学科体系,并于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上海市地方高水平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此次推出的“中国交响乐创作人才培训”项目,以交响乐创作为核心命题,通过系统化、阶梯式的课程设计,由技法训练到美学思考,由形式把握到内涵开掘,全方位提升学员的创作能力。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将为新时代中国交响乐创作注入创新活力,开拓艺术视野,更将有力推动中国交响乐创作与研究水平的整体提升,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交响乐创作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二)实施特点

“中国交响乐创作人才培训”系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由上海音乐学院承担实施,项目负责人为周湘林教授。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适当关注中西部地区艺术院校的交响乐创作人才,旨在优化人才结构,推动交响乐创作力量的区域平衡发展。本项目特邀叶小钢、张千一、许舒亚、徐孟东、秦文琛、周湘林等国内知名作曲家、理论家、指挥家及乐团团长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开设涵盖学术讲座、理论研修、学术交流与艺术实践的综合课程体系,注重创作能力与理论素养的双重提升。学员将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在专家指导下进行个性化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完成规定的交响乐作品并撰写相关理论文章。项目的实施,旨在为中国交响乐创作领域培养一批专业基础扎实、理论视野开阔、创作思维活跃的青年人才,推动新时代中国交响乐创作队伍的持续壮大与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主体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 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以“援西立中,化用为体”办学理念,奠立了中国专业音乐教育的专业建制与学科体系。1956年起改用现名,原为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共建院校。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新中国成立后,贝纹、孟波、钟望阳、杨进、江明惇、刘德玉、徐爱珠、张止静、董金平、桑秀藩、林在勇、徐旭先后任党委书记,贺绿汀、桑桐、江明惇、杨立青、许舒亚、林在勇先后担任院长。现任党委书记裴小倩、院长廖昌永。上海音乐学院是全国最早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设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办有附中和附小,创立“教创演研一体化”与“大中小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11月25日,共138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具体安排为:

7月10日 学员报到

7月11日 开班仪式

7月11日至8月13日 第一阶段集中授课

8月14日至11月16日 线上授课、写作训练、答疑交流

11月17日至23日 观摩上海当代音乐节

11月24日 观摩项目优秀作品展演

11月25日 结业仪式

(二)培训地点

集中授课:上海音乐学院

线上授课、答疑交流:腾讯会议

写作训练:上海音乐学院、各学员单位所在地

(三)课程设置

项目主要课程有:《交响乐创作》《交响乐作品的曲式分析》《交响乐作品中的复调技法》《交响乐队的配器》《交响乐作品中的音高组织》等。

(四)评价考核

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与课业水平,采取质、量结合的评定标准,各项占比为:出勤情况20%,创作开题20%,交流研讨20%,结业创作与论文40%。考核合格后,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周湘林

2.授课专家


(六)成果展示

1.优秀音乐创作、优秀论文交流汇报;

2.推荐优秀作品公开演出;

3.相关研究成果形成决策咨询报告报送上级宣传、文化管理部门。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四、培训对象

(一)学员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高等院校、艺术团体及其他相关学术机构的交响乐创作人才招生,择优录取学员30名。入选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创作项目或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位,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二)录取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审核报名者提交的材料,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情况于2025年6月在相关平台发布。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为:

1.《中国交响乐创作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填写表格后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保存为PDF文档,文件名:1报名表+姓名+单位;

2.个人创作的交响乐作品1-2首,可提交作品的总谱PDF文档及音响资料,文件名:2作品名称+姓名(提交多首的,请保存为多个文件);

3.列举本人感兴趣的21世纪中、外交响乐作品各5首,并逐一简述理由,保存为PDF文档,文件名:3交响乐简述+姓名;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保存为PDF文档,文件名:4身份证+姓名;

5.《报名表》中填有获奖(课题)信息的,请将相应证明材料扫描后,保存在同一份PDF文档中,文件名:5获奖证书+姓名;

6.与交响乐创作相关的论文,可提交1-2篇(以PDF文档格式提交),文件名:6论文名称+姓名。

上述第1-4项为必交材料,第5-6项为选交材料。请将报名材料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至hbaoshuai@shcmusic.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单位+中国交响乐创作人才培训项目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由项目实施方承担。部分支出项目的报销办法将另行说明。

(二)联系方式

单位部门: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指挥系

联系电话:15927588086

联系人:胡老师

电子邮箱:

hbaoshuai@shcmusic.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邮政编码:200031

供稿:作曲指挥系

编辑:彭畅

审核: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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