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夜市食品商户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夜市食品经营商户: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各类夜市烧烤进入消费旺季,为加强夜市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现对各食品经营商户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亮证经营,严守准入底线

食品经营商户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摊贩备案,严禁无证无照经营。经营期间应将证照原件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确保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随时查验。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证照,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二、健康上岗,强化卫生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方可上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整洁衣帽、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净双手。

三、源头把控,确保食材安全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及原料,索取并留存供货方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票据,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不合格食品,以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四、规范操作,防范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需遵循生熟分开原则,生肉、蔬菜、成品等分区存放,刀具、砧板等工具专用并标识清晰。烹饪过程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熟制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清洁消毒,维护环境整洁

定期对加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保持操作间、用餐区地面干燥、无油污,垃圾日产日清并分类投放。餐用具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保洁柜,避免二次污染。配备有效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三防”措施落实到位。

六、诚信经营,保障消费权益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公示食品价格,不得哄抬物价、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严禁以次充好、缺斤少两、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

各夜市食品经营商户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等平台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共同监督夜市食品经营行为。

来源:食安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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