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南国一个县里小有官职的朱家平一家,因自己私养的一只狗被人不慎打死,竟毫无人性地威逼邻居杨柳元为死狗披麻戴孝,在众目睽睽之下沿街学狗爬行。可怜那憨厚的杨农民,丝毫未曾想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竟强忍屈辱演了这出惨不忍睹的人间悲剧。

1987年4月9日上午,南部边陲云南文山丘北县天色阴沉,一个仅有5000人的边陲小镇街头,聚集了许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人们极力按捺住心头的怒火,目送一位40出头的憨厚农民为一条死去的狗披麻戴孝,沿街爬行。



4月16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州报披露了这一骇人听闻的消息。骤然间,街头巷尾、壮乡苗岭,人们摇头叹息:罕见呀!罕见!!

与此同时,守卫在老山前线的指战员们给部队政治机关打电话,要求转告新闻单位并呼吁:严惩侮辱人格、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分子!

州委代理书记拍案而起,指示有关部门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4月4日21时许,座落在云南省西南部山区的丘北县锦屏镇已灯火点点,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拖着疲倦的身体开始从田间地头陆续走回家中。

43岁的杨柳元在回家的路上耳闻狗的吠叫声,走近时才发现,在朦胧的月光下,有几条狗正在家门前厮打狂咬成一团。杨柳元顺手抄起门口一根叉柴的木棍,驱赶狗群。几条狗散去,只见地上还躺着一条花斑狗。



他认出这是街坊朱家平家私养的看家狗,心里一怔,随即将一盆冷水放在狗身上,但狗仍然动也没动。杨柳元一阵紧张,大步跨进家里,忙对妻子罗利兰说:“不好,朱家的狗死了。”

罗利兰二话没说,跑到担任县酒厂党支部书记,县商业局总支委员的朱家平的家,对朱家平说:“大哥,你家的狗死了。”

事后,杨柳元夫妻及哥哥杨柳兴曾多次表示愿加倍赔偿。

朱家平一家并没有因此而平息事端,欲借机给杨柳元全家来点颜色看看。

5日早上,朱家平和曾担任大理石厂厂长的弟弟朱家云来到杨家质问为何将狗打死?你们打狗要看主人。初一在前、十五在后。”并提出:“赔狗不要,赔钱也不要,要叫杨柳元披麻戴孝从东门爬到西门(全程约2000米),再去狗坟上吊孝;吃饭时,蹲在桌子底下;睡觉时,蹲在门外守夜。”

尽管杨柳元本人和兄嫂再三上门赔礼道歉,仍不能改变朱家“给杨柳元点厉害尝尝”的计划。



晚上,杨柳元在哥哥杨柳兴的陪同下又来到朱家认错,朱家平的弟媳、身为副镇长的郭丽云冲着杨柳元训斥道:“你们欺人太甚,打狗也不看主人!”

4月7日傍晚,朱家平陪同母亲唐仙良,带着妻子赵桂华、妹妹杨宗琼,气势汹汹地闯进杨家,逼问:“你们要拖到什么时候(指学狗爬行一事)?”

尽管杨家的人再三求情说:“80多岁的老母亲重病卧床,就是这几天的人了,等老母过世后,就爬……”

但也丝毫打动不了朱家平的铁石心肠。

路过这里的县工交局局长何卫华、工商局局长姜文正听到朱家提出的这些无理要求时,劝朱家平说:“你们这件事干不得。你是共产党员,要犯错误的。”

朱家平听不进劝阻,仍一意孤行。

世代深居偏僻山区的杨柳元,不懂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他对妻子罗利兰说:“你们抚养好3个孩子,我爬完街就‘去了’。”



4月8日,他茶水不进,饭菜不沾,在家等待朱家平叫他爬街。由于这天不是“黄道吉日”,朱家无人提起爬街一事。杨柳元心里感到欣慰,心想也许是朱家高抬贵手吧。

第二天一早,便带着两个孩子到采石场做工去了。不料,杨走后不久,赵桂华、杨宗琼扶着年迈的唐仙良又来到杨柳元门前,威逼辱骂道:“杨柳元这条秃尾狗去哪儿了?我家的狗死掉难道就算了,要拖到哪一天?”

罗利兰吓的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计,一路小跑,赶到3公里外的采石场把丈夫叫回家,又迅速到街上买来5尺孝布、香烛和草纸等祭品。

上午9时许,杨柳元强忍着耻辱,左手抱着祭品,双膝跪下,右手着地,学狗一步一步向前爬行。早已哭成泪人的妻子罗利兰拉着丈夫的后衣襟,跪倒在地;身后两个儿子和兄嫂等亲人失声痛哭。围观的群众目睹这一惨景,泪水掩面。



继而,愤愤不平,谴责声一阵高过一阵。当杨柳元学狗爬街从地上站起来后,人群又一阵哗然。此刻,郭丽云匆匆赶到,对议论纷纷的围观者大声说:“你们谁也不准掺和,谁掺和谁负责!”对转身对抱着祭品的杨柳元的大儿子说:“对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要这样教训教训才行。”

事件发生后,丘北县公安局局长张治安接到报告:锦屏镇发生一起侮辱人格、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这们在公安战线战斗了20多年的老战士,感到这起案件的严重性,于是立即命令3名公安干警火速赶赴现场。

中午,张治安接到治安队长李正国的详细报告后,决定拘传朱家平和郭丽云。



他考虑到朱家的情况,感到有必要亲自出马。果然,当公安干警向朱家平出示拘传证时,自以为有20多年党龄的朱家平不予理睬。张治安大步走到朱家平面前,这时,朱家平的妹夫、城建局副局长陈建国对他说:“你要冷静点。”

朱家还有人说:“你们抓人,好抓不好放。”

张治安毫不退让,他正了正头上的大沿帽,用宏亮的声音宣布:“公安机关执行公务,谁阻拦,就按妨碍公务论处。”

郭丽云、朱家平,被戴上手铐带走了。

3天后,公安机关宣布:朱家平、朱家云、郭丽云、赵桂华、杨宗琼被刑事拘留。

仅用5天时间,张治安带领公安干警查清了该案的犯罪经过和全部事实,取回了30多份旁证材料。

4月17日,经丘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将朱家平等5名罪犯逮捕归案。



6月22日,丘北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分别判处朱家平有期徒刑3年,朱家云有期徒刑4年。同时,唐仙良、郭丽云、赵桂华、杨宗琼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案件有关的陈建国也受到了党纪、政纪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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