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家里一个孩子,父母的房子直接给唯一的子女继承就完事了,根本不存在遗产纠纷问题。
但是最近几年,屡屡有:“独生子女无法全额继承房产”、“父母的遗产被亲戚合法分”割…这样稀奇古怪的新闻登上热搜。
这些看似荒诞的案例背后,暴露了一个残酷现实——即使是一个孩子,不规范的遗嘱可能让财产继承陷入法律困局,不立遗嘱,三姑六婆照样能分房。所以,律师专家提醒大家,独生子女家庭也一定要立遗嘱,而且务必要加上几句“关键条款”,才能确保财富安全传承。
一、为什么导致独生子女家庭一定要立遗嘱?
1、法定继承可能分割财产
按照《民法典》新规第1127条,如果独生子女父母未立遗嘱,其配偶、子女、父母(即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受同等的继承权。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放弃继承权,独生子女也不能100%继承财产。
典型案例:深圳李静的父亲去年去世,今年母亲又遇到车祸离世,因为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李静的奶奶要求分割儿子的两套千万房产,最后法院判决,奶奶享有1/4的份额,李静需要支付折价款575万给奶奶,才能过户。
2、财产混同导致继承陷入僵局
现行的法规,如果夫妻婚后财产未作明确分割,其中一方如果离世,配偶就可以先继承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应有的那部分,剩余部分才能作为遗产分配给子女。
如果父母突然离世且未提前规划,独生子女就会因为无法证明财产来源,导致继承陷入僵局。
比如上海有30%的独生子女因为理财账户、存款归属不明,导致继承迟迟办不下来。
3、婚姻破裂影响100%继承
如果结婚以后,不管是其中哪一方的父母去世,继承的遗产就被认定为夫妻共有,除非父母在遗嘱中特别约定给自己的子女,否则就默认为子女夫妻共有。
一旦衣服婚姻破裂,继承来的共同财产就会被分割。
二、立遗嘱务必加上3句“关键条款”
第①句:“本遗嘱所涉财产若存在共有情况,本人所占份额均由XXX(子女姓名)继承;若财产涉及债务纠纷,由XXX(子女姓名)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加上这句话,就相当于明确了不能将遗产和债务混为一谈,可以防止因财产混同导致继承困难,还能避免子女因继承背负超额债务。
第②句:“本人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基金、保险等)均归XXX(子女姓名)个人单独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在遗嘱中加上了这句话,哪怕将来子女婚姻破裂,给到自己子女的财产也不会被分割。
第③句:“若本人去世时父母(即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仍在世,本人自愿放弃对配偶遗产的继承权,并指定由XXX(子女姓名)单独继承全部遗产。”
这个要特别说一下,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而这里的父母,主要是指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不包括公婆。
也就是说正常来说,公婆是不能直接继承儿媳的财产。但是如果也有特殊情况:假如儿媳的配偶(即婆婆的儿子)先于儿媳去世,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此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配偶的财产。
但是,如果儿媳去世时,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没有立遗嘱,公婆可能基于转继承等特殊情况取得相应财产。
所以,如果在遗嘱里加上第三句话,就可以避免祖辈未来分割已故子女的遗产。
三、如何让遗嘱具备法律效力?
遗嘱一定要符合相应的规范,否则就是一张“废纸”。
1.书写规范
自书遗嘱: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但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在场。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而是以最新的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2、内容要详细:
财产清单需具体到房产证号、银行账号、保单合同号等;
涉及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特殊资产,需咨询专业律师;
若子女未成年,应指定遗产管理人。
另外,如果是伪造的遗嘱,无论是全部伪造还是部分伪造,均无效。被篡改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总之,独生子女100%继承财产,一定要立遗嘱。不想将来子女为继承陷入诉讼泥潭,遗嘱里更要加上三句“关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