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水兵律师”的旗帜在法治的天空高高飘扬

——熊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在起诉之前被依法终结

文/桑国魁

2025年5月6日下午,“五一假期”结束之后上班第一天,山东水兵律师事务所的贾占旭律师和王明勇律师,就收到了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全国检察服务电话”推送的手机短信,得知其所代理的熊某某被指控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案审结处理情况变更为“退查后未重报”。

从法律程序上讲,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该案在公安机关按照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指示要求,将补充侦查后形成的证据材料上报检察机关请求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仍然认为据以指控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就再次退回补充侦查,但公安机关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补充上报证据材料并请求审查起诉。由于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公安机关在第二次补充侦查期限届满之后未能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就意味着本案已在法律程序上宣告终结。也就是说,最近几年来一直让熊某某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的这个刑事犯罪指控,自代理律师收到检察机关“退查后未重报”通知之日起,即依法宣告终结。

对当事人熊某某而言,该刑事犯罪指控在提起公诉之前就被宣告终结的现实意义,远不只是如释重负这么简单,而是“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对代理律师而言,能将委托人的刑事犯罪指控依法终结于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前,毫无疑问地就是非诉讼技能技巧的完美展现和刑事辩护服务的巨大成功,因为能将刑事案件终结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之中并不多见。

之所以说对熊某某而言,这个案件的辩护成功是“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是因为该案辩护成败,不仅关乎他有可能因此失去赖以养家糊口的汽车吊驾驶资格等行政处罚,而且关乎他人在2018年4月向死者家属一次性支付的128万元赔偿款是否应当由熊某某承担,更关乎他将在一定时间之内能否随心所欲地呼吸新鲜空气和享受阳光雨露。作为家中顶梁柱,在熊某某的背后,是老人、孩子一大堆的沉重负担。一旦被认定有罪,对熊某某及其家庭而言,毫无疑问地就是天塌地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件我们是在熊某某聘请国内某著名律所代理行政复议失败之后,又从老家重庆延聘知名律师代理一审行政诉讼败诉,在这种开局极端不利,二审几乎不可能翻盘的情况下熊某某托人找到我们山东水兵律师事务所,因此,代理与本案休戚相关的二审行政诉讼就是临危受命。

有过二审诉讼经历的人都知道,很多二审程序几乎就是“走过场”,法官往往在问过“有没有新证据?对事实有无新的补充?”等问题之后就宣布休庭,甚至有个见多识广的老律师告诉我说,他在某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某案二审的开庭时间,居然只有短短一分钟!为加强语气,让我相信他所言非虚,他说:“当时我掐着时间算的,居然只有短短的一分钟啊!”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熊某某提出上诉的这个二审行政诉讼案件时,由于准备充分、思路创新、逻辑严谨和据理力争,使得本案行政诉讼的二审开庭时间,居然长达三个半小时!在听清楚我们有理有据的抗辩理由和事实依据后,江苏省高院考虑本案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作出了驳回熊某某起诉的折中裁判。该终审裁定于2021年4月作出之后不久,南通市崇川区公安机关也从该区检察院撤回了指控熊某某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的审查起诉材料。

2024年初,本以为已经时过境迁万事大吉的熊某某,居然再一次接到南通市崇川区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并再一次作为犯罪嫌疑人制作《讯问笔录》,对他旧事重提,而且要求他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举,让一向谨小慎微的熊某某顿觉眼前一黑、两腿发软,就连事后给我们打电话通报情况,他都依然紧张慌乱,语无伦次,可见本案对其心理打击该有多大!

接受熊某某的刑事辩护委托后,同为法学博士出身的贾占旭律师和王明勇律师,在冷静思考本案来龙去脉和可能情况的同时,也跟熊某某保持了密切联系,熊某某直观感觉认为,本次刑事程序启动,很可能与他人支付给死者家属的那128万元赔偿款有关,在咨询我们期间,他在南通当地托人多方打听的结果,几乎都是劝他破财消灾。因此,我们研究认为本案刑事辩护的成败至关重要,所以必须充分准备,全力以赴。于是,贾占旭律师和王明勇律师就在重新整理推敲相关一切案卷材料与证据,认真仔细研读相关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侦查阶段向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递交了《关于熊某某依法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

见公安机关对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执意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又在崇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其提交《关于熊某某依法不应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之后又根据我们与办案检察官当面沟通交流案件细节与证据瑕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推敲法律法规与立法本意,并有针对性地写出《关于事发当时熊某某依法不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法律分析意见》,为检察院有理有据地再次退回补充侦查提供了理论支撑。不言而喻,如果没有以上扎实认真和积极有效的案件准备与沟通交流,就很难有本案的依法顺利终结。

在复盘这个案件时,王明勇律师有感而发:“这是我们山东水兵律师事务所首次在江苏省内代理案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接受委托之初,我就想既然熊某某此前委托的国内著名律所和重庆知名律师都在这个案子上铩羽而归,就说明本案绝非一般的疑难复杂。尤其是被告方政府已经两连胜,开局对我明显不利,况且二审翻盘的难度本就很大,何况又是难上加难的民告官。但是我想,越是这种极端不利的情况,就越是需要我们保持沉着冷静,越是需要我们树立敢打必胜的理想信念,越是需要我们充分准备、积极迎战,也越是能够展现我们的深厚扎实法学功底和严谨强劲逻辑思辨。总而言之一句话,山东水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把官司打到哪里,就要让‘水兵律师’的旗帜在哪里高高飘扬!”

另外,王明勇律师也不无感慨地说:“这个案件的依法终结,又何尝不是法治进步的直接体现?又何尝不是江苏省内公、检、法机关能够坚持原则依法办案,能够真正贯彻落实‘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

(2025年5月8日)



【作者简介】桑国魁,男,汉族,1997年10月出生,山东寿光人,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于2023年7月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现为山东水兵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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