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西藏的战友,写作能力比较强。后来,他应聘到某个直辖市的区住建委工作。据他说,每年那边大概会给他发七八万块钱。


这个战友,以前是我在宣传科的同事。我担任宣传科副科长的时候,他是副营职的干事,是从基层连队的指导员调到宣传科来的,年龄比我还大。他和我们的政治部副主任是一所陆军指挥学院的同学,当时他同学都已经是副团级了,可他还是副营职,但这并不影响他出色的写作能力。他的写作专长主要体现在写新闻报道上,在部队搞新闻报道的人,领导比较欣赏,大家其实也都喜欢他,所以他在机关工作也很尽职。


后来,他当兵18年就选择了自主择业。因为当时有三年时间,18年军龄就可以自主择业。这名战友回到地方后,实际上先休养了两三年,因为他身体不太好。休养两三年后,他自己开了一家宾馆,同时宾馆里还经营餐饮。

干了一年多,非常辛苦。两口子经营宾馆和餐饮生意,虽然一年挣的钱不少,但确实太累了。有一次我出差到那个地方,在他宾馆住了一晚,切实感觉到他特别忙,一般晚上睡觉都很晚。为了调养身体,后来他就没再继续做宾馆和餐饮生意了。

之后,他应聘到直辖市一个区的住建委。去了主要负责写信息,以及相关的内宣外宣报道,这对他来说算是老本行,比较熟悉。他在这个住建委工作的时间挺长,前前后后肯定超过五年了。听他讲,这份工作还不错。


我个人觉得,自主择业的战友回到地方后,创业确实有可能挣到钱,但真的既辛苦又有风险。打工的话也挺好,就像我这个战友,他在部队是搞新闻报道的干事,回到地方后,在政府部门写点信息、内宣和外宣报道。一方面他有不低的退役金,毕竟是西藏自主择业的战友;另一方面在地方找份工作,一年还能额外挣点钱,而且工作压力也不大,这样的状态非常不错。

希望很多战友回到地方后,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既能让自己的兴趣爱好得以施展,同时又能多挣些钱,让生活变得更好。大家对此怎么看呢?因为他是应聘去的,并非有正式编制的员工,所以他领取的打工收入和他的退役金并不冲突。

(西藏战友供稿)

(郑重声明:本人纯属“野生博主”,既非军转部门工作人员,也非行业领域专家,只是一名退役军官,所有推文均为个人推断和经验分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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