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扶不扶寒了大家的心,现又有我走路转身撞到别人,别人要赔我7万上了热搜。让人不禁怀疑这普法宣传宣传的到底是啥精神?

之前看到老人摔倒不敢扶的评论下面有人说世界冷漠,而不冷漠的下场就是被讹,现在又上升到莫名其妙的赔钱了,真是令人唏嘘!



事情起因是在山东青岛的街头,60岁的刘大妈像往常一样走路边接听电话,而王先生则在她身后正常行走。两人原本互不干扰,然而,意外却在瞬间发生。

刘大妈毫无预兆地突然转身,由于动作过快,她并未注意到身后的王先生,两人瞬间撞到了一起。王先生身材高大,并未受到任何影响,但年过六旬且体弱多病的刘大妈却摔倒在地,痛苦不堪。



王先生见状,并未选择逃避,而是立即将刘大妈送往医院。经诊断,刘大妈右股骨筋创伤性骨折,医生判定为十级伤残。对于年事已高的刘大妈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恢复过程漫长且痛苦。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刘大妈和她的家人将责任归咎于王先生,认为如果不是他与刘大妈相撞,事故就不会发生。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先生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8万元。



王先生对此感到十分委屈。在他看来,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刘大妈突然转身撞到自己,却要自己承担责任,这让他无法接受。因此,他拒绝赔偿,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这件事情不管是王先生还是我们任何人,都会认为自己没有错的,因为并不是王先生主动撞上去而是大妈撞上来的,但是法院的判决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法院法官表示,大妈虽然有主要责任,但王先生也有错,错在哪里了呢?错在“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以前听说过车辆有安全距离,这是第一次听说人也要保持安全距离,最终经过李沧区人民法院的多次调解,王先生负次要责任赔偿刘大妈7万元,双方达成了和解。

对此,有网友提出了质疑。

1.这位年轻人到底跟得有多近?跟正常的行人间距有多大差异,以至于他需要承担责任?

2.既然法院法官把步行安全距离作为执裁依据,那也应该说清楚步行安全距离到底是多少?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解释是什么?

如果什么都没有,不讲逻辑不讲法律,让部分人用自由心证代替法律,只会引起公众的混乱。



事情一度在网上引起了激烈讨论,这样的判决很容易引发大众质疑,因为大家都是普通人,别人撞上来我还要赔7万,如果这是强制规定,那节假日景区和闹市区如何保持安全距离?

随着事件发酵,青岛中院也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删除了这篇文章,而且相关媒体的评论区也是开启了防打扰模式,评论也全没了。



随后大家带着质疑声涌进了青岛文旅的评论区,有网友放话再也不去青岛,怕节假日人多没能保持安全距离撞到老人吃官司。

也有人调侃说不用买社保,老了以后去青岛,大家学到了这条好生计。



青岛文旅的评论区也有人说帮忙问一下青岛中院行人安全距离是多少?我们好时刻保持。



如今青岛文旅可谓是辛辛苦苦干多年,一场争议回到解放前。



本来就够离谱,而法院也并没有指出明确安全距离的标准,如今这件案件已经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它折射出一种更深层的社会问题。

在强调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如何确保法律的公平公正,避免“弱者有理”的错误观念,是司法实践中需要思考的问题。

对此,各位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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