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路上行走也要保持安全距离,否则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近日,青岛一起案件判例刷新了网友们的认知。据法治青岛消息。事态原委其实并不复杂,刘大妈和王姓男子在马路上一前一后走着,刘大妈一边儿走着,一边儿打着电话。突然,大妈毫无征兆的转身折返,紧跟其后的王某来不及躲闪,两个人迎面相撞,结果大妈骨折了,大妈认为是王某撞他造成的骨折,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万多元。



王某傻眼了,如果是我走快了没看路,那算追尾,我认了,但明明是你突然折返把我撞了,凭什么让我赔呢?难道谁受伤谁就有理吗?

法官调取监控记录后分析认为,大妈在前方没有突发情况下突然转身往回走是主责,而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后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赔偿大妈7万元,案件圆满化解,案件真的就圆满化解了吗?这样的结果有多少人支持呢?

莫说是事件中的男子觉得冤枉,就连隔着屏幕的网友都觉得瑟瑟发抖,我逛个街挤个地铁岂不是也有风险存在吗?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将会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很多网友不免忧心,有了大妈这起成功案例,以后讹人不就方便多了吗?甚至连专业碰瓷的都不用找汽车去冒险了。

回想当年那位法官一句名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给社会造成的伤害至今还隐隐作痛啊!

近年来,法院判决书中常常会出现公序良俗这个词儿,就是要倡导善良的风俗,维系生活的美好,而不是通过一起判决引发人人自危。

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场景,根本无法界定行人安全距离,请问以后还有谁敢跟在老人后面走呢?只要前面的人转身够快,不给你反应的时间,那你就是在劫难逃啊!我真的不希望行人安全距离会变成第二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呢?(来源;湖北经纬直播微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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