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六旬的施先生本以为80后王先生是自己的“忘年交”,在对方提出房租资金周转困难时大方借款,真心换来的是一次次拖延还款……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依法守护老年人财产。

2022年,施先生与王先生经人介绍结识,数次相约聚餐后,便以兄弟相称,俨然成了忘年交。

不久,王先生以交付房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施先生提出了借款。施先生通过微信转账向王先生出借了250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


王先生承诺借款期限三个月。但还款期限届满后,他并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反而找了诸多借口拖延。

此后,王先生又数次向施先生开口借钱,数额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施先生担心两人若是翻脸,王先生连之前的钱都不还了,无奈继续出借。虽然王先生陆续还了几千元,但这些还款对于已出借的借款而言只是杯水车薪。

2024年2月,在施先生的坚持下,王先生向施先生出具了一张借条,承认借款25000元的事实。但是,王先生仍然未按约定还款,且开始不接电话、不回微信。施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王先生诉至法院。

施先生作为独居老人,向王先生出借钱款后不敢让子女知晓,对相关法律知识了解匮乏,在维权方面存在较大困难。王先生虽表示愿意还款,但其经济状况存在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

考虑到施先生作为花甲老人,这些出借的资金都是他省吃俭用的养老钱,法院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多次约谈、电话联络双方,居中调解矛盾,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王先生以分期付款方式归还施先生25000元的借款本金,并约定了若王先生违约,施先生可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请执行,依法保护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目前,王先生正在按月还款中。

上海黄浦法院立案庭法官屈丽娜、立案庭法官助理严展薇表示,本案系一起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矛盾。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与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原告已实际履行交付借款义务,被告未按自己承诺的期限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老年人的抗风险和维权能力弱于普通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一旦遭遇债务人拖延还款、拒不归还的情况,经济权益容易受到重创。因此,老年人在处分自身财产时应更加慎重,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应具有证据意识。不能因为借款金额小、基于对熟人的信任或顾及情面,就不要求债务人出具书面借条,忽视证据的保存。书面借款凭证应载明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利息、借款期限等。尽量采取转账方式交付借款,并保留好相应的转款凭证,以便日后及时维权。

老年人在处分自身财产时学会自我保护,在平时交友过程中,不轻易对外出借款项。必要出借款项时,应审慎评估借款人的经济状态、还款能力等,并尽量让对方提供担保,避免辛苦积攒的积蓄化为乌有,影响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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