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农商融合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工程
(运动场及停车场)
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嵊州市农商融合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工程(运动场及停车场)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决策事项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概要
决策事项名称:嵊州市农商融合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工程(运动场及停车场)土地征收
决策事项概况:依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嵊征预告〔2025〕33号),因嵊州市农商融合职业教育中心新建工程(运动场及停车场)建设需要,拟征收三江街道上东潭村、鹿山街道南田村和江燕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面积1.410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嵊州市鹿山街道富豪路202号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29日
● 嵊州市启动农商融合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这是该市首所大学项目。项目占地358.23亩,规划招生6000人,将建设教学区、公共活动区和生活区三大功能区,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
来源:鹿山街道
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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