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30年光阴长卷

曾经激情燃烧的岁月历历在目

我们用30张珍贵的老照片

讲述30个难忘的影像故事

回眸上海一中院走过的砥砺征程

透过光影

铭记每一个定格的历史

见证每一次法治的进步

重温每一瞬的意义非凡

这些珍贵的回忆

将在中国法治的岁月长河里

永久留存

续写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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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光阴长卷的第十五卷。

1995年12月2日,上海寒风凛冽,但虹桥路1200号的上海一中院大厅却暖意融融。乔宪志院长和三位副院长带着各庭、处长一清早就在大厅忙碌着,大厅里人头攒动,好不热闹。原来,这是上海一中院推出的上海法院系统首个“院长接待日”,院长们一行人设摊接待,与廉政监督员一起,为群众面对面“答疑”。

这是上海一中院在继推出聘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为廉政监督员等措施后,为便民诉讼,加强法院的廉政建设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这一天,登记来访的市民大约有40余人,院长们面前的木椅始终温热,“不着急,慢慢说,我们记着呢。”他们耐心倾听群众们的诉求,时而蹙眉记录,时而温声释法,认真地一一回应。来访的群众,有法律咨询,也有案件来访。当最后一位来访者舒展笑颜离开时,已近晌午。



“为了做好院长接待日,各部门都提前做了很多工作,在接待日同一天,上海一中院还同步印发了《关于院长接待群众来访的暂行规定》,对接待时间及范围、接待工作的组织及接待后的落实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时任办公室主任盛焕炜(退休时任审委会专职委员)回忆。


为了抓好院长接待的社会效果,乔院长还要求接待来访和承办案件的同志,不能只满足于给来访人一个简单的处理结果,而是既要努力做到依法办案,也要努力为民排忧解难。


“我们会给来访群众发一张《来访登记表》,接待人员须在《来访登记表》的处理意见栏内填写处理意见,并负责跟进、落实到位。全院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阶段性地梳理、反馈工作成效。


自院长接待制度推出后,要求院长接待而来访来电的群众络绎不绝。盛焕炜至今记得那个周一:“那是第二次接待日后的一大早,来院里登记的群众在门口排起了长队,其中,有一位群众早上四点就在接待室门口等候,还有群众从郊县和浦东赶过来。”盛焕炜翻阅着泛黄的专讯,历史的那一刻仿佛历历在目。


1995年专讯

“这个举措推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媒体争相报道。确实是为民的好举措,群众多了一条反映实际问题的渠道,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有问题,也有机会直面院长反映,避免了矛盾激化。”


“法院领导接待人民群众,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值得发扬光大。”“院长接待,权威、专业,我们更安心!”来访群众们如此评价。


“法院的院、庭领导接待案件当事人,作法律咨询、解决疑难问题,这是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建设的一种贡献,也是一中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种载体,由此不但有效地提高办事效率,质量,而且也促进法院的作风建设。”廉政监督员也对这个制度赞赏有加。


倾听群众呼声、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困难;一年间,上海一中院共接待来访24批,402人次,涉及案件363起。所涉案件经反馈基本都能得到妥善处理,反映的其他问题也作了答复。这个特殊的“窗口”,折射出一道道璀璨的光彩,反映出院长们体恤民情、为民解忧和法官们公正、高效、勤勉的风采。


制度创新的涟漪很快荡漾开去,上海一中院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决定将院长接待制度推广到辖区各基层法院。于是,1997年3月的春风里,这项制度如浦江潮涌浸润整个辖区,各家法院都敞开了院长接待这一扇特殊的窗口。通过这扇窗口,辖区法院院庭长们了解民情民意和热点、难点问题,既为人民排忧解难,服务社会稳定,也拓宽了工作思路,付诸实践后推动了整个审判工作质量和队伍素质的提高。




部分院长接待

三十年光阴流转,院长接待制架起了司法与民意沟通的桥梁,这座桥梁上不只有冰冷的法律条文,更有法院工作者倾注的心血与温情——从司法单向的权威输出,转变为司法与人的双向信任共建,所谓“治善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便是如此。



如今,智能导览台取代了木质接待桌,12368热线连通着云端法槌,院长接待制线上线下双轨并进,虹桥路1200号大厅里始终回响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文:唐娟(实习)

值班编辑:卜玉 朱桓 (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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