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5月9日电 近日,攀枝花市政府召开第83次常务会。会上研究同意,《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了解,这是攀枝花市继2021年7月在全国率先推出育儿补贴金政策、2024年9月推出托育补贴政策后,又一个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创新举措。

这十二条措施分别为:构建新型婚俗文化;探索优生定额补贴政策;建立辅助生殖补贴制度;实施住院分娩免费政策;发放生育津贴;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实施产假、育儿假、男方护理假;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育儿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托育补助;加强教育支持政策;加强住房支持政策。

其中,优生定额补贴政策,将建立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对在攀枝花助产机构建卡并分娩的攀枝花户籍孕产妇给予1000元/人的优生补贴;辅助生殖补贴制度,将1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对进行辅助生殖成功受孕并按政策生育的攀枝花户籍孕产妇给予一次性5000元辅助生殖补贴;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为在本地落户的攀枝花户籍新生儿给予1年的财政全额资助参保,确保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住房支持政策,对攀枝花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内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攀枝花户籍家庭,由政府补贴二孩家庭1.5万元、三孩家庭2万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二孩、三孩家庭相同标准的购房补贴。

据悉,为确保“十二条措施”扎实落地,攀枝花市政府将逐一就每条措施确定牵头单位,各项补贴资金将通过市级、县区按比例分摊承担的方式推动。(郭莹、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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