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9日讯 通讯员 皮曼婷 詹 佳
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磨市法庭通过实地走访、市场询价的方式,成功办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2022年,李某与某公司签订《销售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为李某提供轻钢节能抗震别墅产品,并提供保修服务。施工前,双方约定了别墅大门款式,但该公司在定制大门时却未按约定款式定制,直至安装大门时,李某才发现了这一问题。事后,双方就别墅大门的整改问题一直协商未果,李某也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共计15000余元。
“除了大门的问题,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我们都已经履行完毕,凭什么不支付尾款?”
“大门没给我装好,我自己花钱请人重新定制了大门,理应抵扣剩余的尾款。”
初次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由于双方在前期签订合同时,并未单独约定别墅大门的价款,且李某为能早日入住已经重新请人安装了别墅大门,导致双方就别墅大门的实际价值争议很大。
承办法官在建材市场走访调研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实地走访确定别墅大门的市场价格。休庭后,承办法官带领办案团队拿着案涉别墅大门的照片,前往装修建材市场,一家一家地询问价格。一天的实地走访下来,办案团队对别墅大门的市场价有了大致了解。
随后,承办法官向当事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的规定,并按实地走访的结果酌情确定了别墅大门的价格12000元,依法作出了判决:李某还需支付某公司3000余元。
日前,李某已将3000余元工程尾款一次性支付到位。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基层法庭运用市场化思维破解合同纠纷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石门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主动拓宽司法服务的广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