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对机动车、特别是货车排放问题的监管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规定》明确将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于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货车,将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
针对货车的抽查将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重点检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冒黑烟等问题。对于发现问题的车辆,逾期未改正或屡查屡犯的,将列入重点管理清单,构成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还将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准入管理,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依法取消检验资格。
为什么选择大货车作为监管和治理的重点?
在此次九部门联合发布的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中,大货车成为监管和治理的重点。记者了解到,目前大货车尾气排放量仍然居高不下、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漏洞等是主要原因。
为什么选择大货车作为监管和治理的重点?记者了解到,燃油车尾气超标排放是制约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大城市,燃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到全市排放总量的40%以上,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而一辆正常达标的大货车,尾气排放量则相当于200辆欧六排放小轿车的排放量,如果大货车存在冒黑烟的情况,排放量将更高。
为什么要强化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负责燃油车尾气排放监测的检测机构是污染管控的“最后一道闸门”,但是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存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在检测机构的“协助”下“带病”上路的情况。截至2024年底,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汽车排放性能维修机构8916家,发现问题机构2185家,占比25%。除了对检测仪器动手脚,有的检测机构还使用其他车辆甚至其他气体来代替检测,机动车检测造假手段不断升级。此次制定的《意见》,专门强调充分运用远程监控、大数据分析、信访投诉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伪造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对汽车尾气治理实施闭环管理。
(总台央视记者 王晨)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