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解冻后,我们马上接到三个新单子!”在武汉某产业园内,某工程公司财务总监正在核对新签合同,电脑屏幕上的数字映照出企业重焕生机的喜悦。而就在不久前,这个承载着数百名员工生计的企业,还在经营困境中举步维艰。

“从‘催债’到‘求债’,

这个案子我们等不起!”




事件的起源要追溯到五年前。

2020年,某通信公司与某运营公司签订价值数百万元的通信设备供货合同。在如期交付产品后,对方却迟迟未能履约付款。经多次催讨无果,通信公司将运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诉至东湖高新区法院。

2022年5月,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确认某工程公司、某运营公司需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600余万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两家公司仅履行部分债务便再无动静。

“这都拖了两年多了,到底啥时候能拿到钱啊!”通信公司经理把一沓催款记录摔在桌上,急得直叹气,“每次找对方财务,要么说领导没批,要么说账户没钱,咱们总不能真让这笔账烂在手里吧?”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两家公司账户早已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名下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转机出现在2024年,通信公司委托律师在查询工商档案时,发现被执行人的股东当初认缴的注册资本一直处于“未实缴”状态,于是立刻拿着新证据来找法院,申请把股东张某追加为被执行人。

“账户再不解封,

整个项目都要耽搁!”




“公司基本户被冻结,我们公司给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

2025年1月,在该案恢复执行后,某工程公司负责人朱某向执行法官诉苦道,此时正值企业启动某项目施工的关键期,账户冻结可能让企业陷入连环债务的泥潭。

“既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也要给诚信债务人重生机会。”针对某工程公司提出的解封申请,法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其银行交易流水有大额异常流动,存在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的嫌疑。

“这笔资金流向关联公司作何解释?”面对法官追问,朱某表示该笔款项是一次完全合法合规的商业行为,并补充提交了完整的贸易合同和完税凭证。

经核查后,法官审慎解除了对工程公司基本户的冻结。

“我每个月工资才几千块,账户冻结了还怎么生活!”被追加的股东张某向法院提出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她告诉法官自己是被同乡的亲戚登记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具体事项完全不知情,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联系当地社区核实情况,并依据张某的申请材料依法为其保留必要生活费用,收到生活费后张某也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推进后续的调解工作。

“法官,

这个方案我们服!”




2025年3月的一天下午,法院调解室内火药味弥漫。某通信公司负责人指着财务报表:“这个货款被拖这么久,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款!”

对面,工程公司负责人朱某眉头紧锁:“不是我们赖账,市政项目回款周期长,所有账户被冻结,目前我们正在施工的项目也急需资金。”

“我们都愿意针对违约金做出一些让步了,你们还不能还!”

“但是我们公司上一个工程项目的回款还没到位,这么短的时间内确实付不出来。”

在法官长达几个小时居中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考虑到后期合作关系,协议约定通信公司愿意减免违约金44万元,工程公司首期支付243万元后,申请人同意法院即时解封其所有账户;待二期243万元付清,申请人同意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这次施工的项目可能运营不下去了,没想到法院帮我们把‘冻僵的手’焐热了!”2025年4月,当首期执行款到账所有账户都被解封后时,工程公司负责人朱某感慨道。

执行不是“零和博弈”,而是“共赢艺术”。东湖高新区法院以“如我在执”的共情力,将刚性执法与柔性调解相结合,既捍卫了债权人权益,又为困境企业“留出路、谋生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可执行”的困境终将转化为“不必执行”的互信,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来源:执行局

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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