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被查
违法行为将被终生记录
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
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
再次以身试法
直到被行政处罚后
才追悔莫及……
典型案例曝光
4月27日14时53分许,交警九分局民警在青白江区成南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轿车缓缓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警敏锐察觉驾驶人神色异常,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6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肖某早在2012年就因酒驾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此次已是“二次酒驾”。
经民警询问得知
当天中午
肖某在家吃饭时饮用了大量啤酒
饭后想着睡个午觉酒劲就能消散
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没想到还是难逃交警的严格检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交警九分局对肖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可有的驾驶人偏偏不吸取教训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而 “二次酒驾”后果往往更严重!
什么是“二次酒驾”?
有的驾驶人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就不算“二次酒驾”。其实不然,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无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均属于“二次酒驾”,而“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更严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往往源于“距离近不会出事”“自己能把控车辆”“交警不会查”等侥幸心理。然而,酒驾危害巨大,不仅威胁自身安全,还会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请大家务必牢记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付彪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李庆
动动小手点个赞和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