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期,北京房山,男子李某(47岁)因在切割作业时不慎引燃周围的杨柳絮及可燃杂物,被房山警方行政拘留12日。
据了解,杨柳絮可燃且易燃,遇明火极易引发火情。近日,李某在室外使用角磨机切割角铁,溅射的火星引燃周围杨柳絮及可燃杂物。幸亏周边群众第一时间报了警,并及时将火扑灭,才没有造成更大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李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日。
编辑 彭冲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