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驾考科目一、科目四
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和安全文明驾驶的知识
一些考生因文化水平欠佳
驾考难以通过
有人从中看到了“商机”
动起了歪心思
组织考生在考场上演一场
“窃听风云”的戏码
近日,由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作弊工具组织驾考科目一、科目四考试作弊案收到法院判决书,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该案件的审理,彰显了法律对考试作弊行为的严厉打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购买非法窃听、窃照设备组件,制作考试作弊设备,同时对外宣称可以帮助他人通过科目一、科目四考试,并于2023年通过驾校教练介绍,组织20多名学员作弊通过科目一、科目四考试,获利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非法窃听、窃照设备在驾驶证资格考试中组织学员作弊,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结合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小编温馨提示
驾考作弊是违法犯罪行为
考试时抱有侥幸心理
必将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只有踏踏实实学习
通过正规途径考取驾驶证
才是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条”
声明:本公众号未标明原创的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交流学习之用,不用于商业行为。如有侵犯了企业、媒体、公司、个人的知识产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大冶检察 市融媒体中心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