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本报从银川市政府获悉,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银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2·2机械伤害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12月2日13时许,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宁夏银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本次事故项目为宁夏银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500台智能搬运设备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银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夏国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南恒远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夏华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混凝土供应单位为宁夏普迈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12月2日早上,普迈特公司指派混凝土泵车司机张某军与混凝土泵车操作工乔某峰驾驶混凝土泵车前往银起智能搬运设备项目进行作业,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河南恒远公司雇佣的临时工雷某元开始指挥两人进行施工。13时左右,施工单位河南恒远公司雇佣的操作工李某贵回到施工现场,操作混凝土泵车大臂前端的软管开始浇筑混凝土,浇筑约一分钟后,混凝土泵车右前支腿处水泥板塌陷,混凝土泵车随即发生侧倾,导致混凝土泵车大臂最前端臂架液压杆断裂,砸到了李某贵后脖颈椎处。13时27分,120救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观测伤者伤情,确认伤者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未及时告知混凝土供应单位施工现场存在暗沟安全隐患,造成混凝土泵车操作工和司机将泵车右前支腿支撑在暗沟上部的水泥地面,泵车启动后暗沟水泥地面塌陷,泵车侧倾,导致泵车大臂最前端臂架液压杆断裂造成的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其中,宁夏银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河南恒远建设有限公司、宁夏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普迈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各自存在若干问题。
此外,调查组还提出了处理建议。本报发现,4家涉事企业(宁夏银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河南恒远建设有限公司、宁夏普迈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均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包括银起智能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昌、河南恒远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林、普迈特公司项目负责人及总经理陈某栋等在内的8人,也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唐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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